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淮北市乡村振兴局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淮北市财政局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08 10:21 字号:

淮农〔202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我市“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皖农社〔2021〕149号),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大意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一体化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务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取得积极进展,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有力提升了农民文明生活观念和生活品质,在预防疾病传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个别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执行标准不严、改厕质量不高、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管护机制不完善,农村厕所不能用不好用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十四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农村改厕工作,努力补齐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系统总结梳理农村厕所革命的经验和不足,推广符合淮北实际的成熟改厕模式和标准,巩固现有农村改厕成果,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社会化、监督透明化,切实提高农村新改建厕所质量实效,稳步扩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范围,持续提升厕所粪污有效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各级政府重点抓好规划编制、标准制定、资金扶持、示范引导等,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从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等实际出发,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民而建,把农民认同、农民参与、农民满意作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根本要求,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农村实际,立足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坚持实事求是,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科学确定本地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技术方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得层层加码,坚决反对劳民伤财、搞形式摆样子。

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综合考虑村庄演变规律、集聚特点和群众需求,先规划后建设,科学谋划布局,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坚持农村改厕与保障供水、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乡村产业振兴、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一体化统筹推进。

建管并重、久久为功。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阶段任务,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科学稳步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建管用并重,建立健全政府奖补引导、农民适度付费、市场化运作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建一户成一户、用一户管一户。

(三)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农民群众普遍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乡村振兴先行示范镇,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完善;乡村振兴正常推进镇,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长效管护机制同步建立健全。

三、重点任务

(一)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坚持一手抓问题厕所摸排整改,一手抓新建厕所改造。摸排整改工作要做到全面摸清底数、全面建档立卡、全面整改到位。要自下而上,以行政村(农村社区)为单位集中摸清农民群众改厕需求和底数,准确掌握本地农村常住户和卫生厕所户数,以及公共厕所现状,科学确定“十四五”农村改厕目标任务和分年度目标,建立分类统计台账,健全电子和纸质档案,形成系统完善、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查询方便的农村厕所革命数据库。各地落实签字背书,稳妥有序推进。新建农民住房要统筹配建卫生厕所并达到无害化标准。对三年内有撤并搬迁计划的村,原则上不纳入改厕计划,可因地制宜建设公厕解决农民卫生如厕需求,防止大拆大建,造成资金浪费。鼓励各地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推进改厕。逐步将质量较差、标准较低且不具备无害化效果的卫生户厕,纳入年度改厕计划进行改造提升。对农民群众没有改厕意愿的、不具备改厕条件的、技术模式不成熟的、方案不完善的,可暂时不改或缓改,决不能违背群众意愿,强制全覆盖。(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科学编制改厕方案。各县区要综合考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自然条件、群众需求、建设管理能力、地方财力、风俗习惯等因素,以县域为单位,科学制定农村户用厕所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资金安排、技术模式、保障措施等。坚持工程化理念,以项目化方式编制覆盖规划、采购、建设、监管、验收、管护等全链条的实施方案,推进工程化设计、工程化施工、工程化验收、工程化运行。可适当提高奖补标准,支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厕所改造。(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选择适宜技术模式。按照“分村定位、一村一案、因村制宜、一户一策”的原则,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乐于接受的装配式三格、砖砌式三格、“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等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鼓励采用“凹槽式+市政污水井盖”式化粪池外观设计。新的技术模式应至少经过一个周期试点试验,成熟后再逐步推开。对过去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所,要制定改进、补救措施。新改建户厕应进院入室,水冲式厕所必须接通上水,积极推行一键按压式节水型、少水型设施设备。鼓励探索推广更为节约适用的冲水节水技术。充分发挥国家、省级、市级改厕专家指导组智库作用,建立健全县、镇两级改厕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农村改厕工程建设、验收、管护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省级标准,健全切合我市实际的农村户用厕所建设管护标准体系。支持各地制定适应本地改厕需要的地方标准,鼓励社会组织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团体标准,引导相关企业制定技术要求更高的企业标准。加大改厕标准宣传力度,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改厕企业等标准化、规范化意识。(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强化全程质量管控。探索建立由镇(涉农街道)政府(办事处)为主导、第三方监理、村民代表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严把产品质量关,对照改厕选材质量相关标准和技术参数,严格采购程序。对集中采购的,要对材料设备进行现场抽样送检,由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质量把关,地下部分使用寿命应确保长期使用。在评选改厕产品和厂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加大改厕产品质量抽检和市场监管力度,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公布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严把施工质量关,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建设,或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村民施工。砖混结构贮粪池要把不渗不漏作为基本要求,一体化厕所产品要注重材料质量、强度、刚度和密闭性等,避免出现改厕质量问题,造成二次污染。严把竣工验收关,以村为单位,实行首厕验收制,验收合格的厕所必须包含厕屋、厕具、化粪池,通水通电,具备完整使用功能。以村为单位,首厕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推进。完善验收标准和办法,改厕施工结束后,应由县级组织有关部门、镇(涉农街道)人员逐户验收,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纳入验收指标。农户不满意且理由合理的,不能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拨付财政奖补资金。市级对县级验收结果,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抓好厕所粪污治理。整合整村推进资金和省级长效管护机制示范县创建资金,做好厕所后期管护及粪污治理。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坚持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体推进、同步实施,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相对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探索建设农村粪污治理成本低、运营维护简、化治为用高的新路径,探索粪污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和生态化治理、资源化利用新模式。以下五种模式,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力争做到一户一策、一组一策或一村一策。(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单户就地资源化利用。农户自助清掏浇菜园、果园、花园等;或主动与种田大户合作,粪液粪渣用于苗木培育、林果种植、有机农作物种植等。由各镇统一采购一批吸粪泵,方便农户清掏,原则上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个吸粪泵。鼓励各镇自主配备吸粪车、选择第三方服务或村成立粪污清掏服务公司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鼓励充分利用已有沼气池,统筹厕所粪污、畜禽粪污、餐厨垃圾、农作物秸秆、尾菜等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吸粪车无法到达且粪污无法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的无力清掏户,探索开展农户结对帮扶工作。

2.纳管集中处理。镇政府驻地及其周边户厕或区域污水处理厂临近的村庄,可将厕所粪液、生活污水接入管道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鼓励运用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统筹做好污水管网、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对全市已经建成且不能正常使用的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推动改造后的户厕粪污得到有效处理。

3.建设联户或相对集中“大三格”。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采用联户或相对集中的“大三格”方式处理。将一户或多户粪液和生活污水收集后,统一排入“大三格”,污水在池内进行充分的厌氧发酵后,再溢流到人工湿地生态床(或专门投资建造的人工湿地,或利用农田如莲藕或鱼塘)。

4.增建第四格生态消纳池。各镇因地制宜对无法就近资源化利用或联户集中处理的农户,在已改造三格式化粪池的基础上,就地建设一个足够大小的生态消纳池(原则上不低于0.125m³),与第三格化粪池连通,收集粪液和其它生活污水。第四格生态消纳池可用砖砌或混凝土浇筑,防止渗漏。池内填充粒径为150mm左右的碎石(硬质),厚度为500~600mm的处理床。床上种植芦苇、菖蒲等喜水性且根系发达的观赏性植物。生态净化后排放。

5.建设抽排设备转运集中处理收储点。各地要因地制宜,多途径探索开展与种田大户、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建立粪污临时收储点,将需要清掏却无法及时资源化利用的粪液粪渣在合适地点储藏,做到不污染环境,方便利用。利用沼气工程处理厕所粪污的,可与畜禽粪污、餐厨垃圾、农作物秸秆、尾菜等一并处理,沼气可作为能源利用,沼液、沼渣可用作肥料。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或个人、企业合作的方式,开展厕所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工作。

(七)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管理。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布局建设农村公共厕所,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中小学、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流动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建设适宜的农村公共厕所。因地制宜确定公共厕所建设要求和标准,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建立完善公厕管护制度,保障管护经费,鼓励采用生态环保、简单维护甚至免处理的成熟技术模式,确保公共厕所正常使用。完善乡村景区厕所建设管理,提升卫生标准,对季节性旅游地区的公共厕所,可采用分区、分时段开放等方式降低管护成本。(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八)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将厕所改造与使用管护一体设计建设。按照“八有”标准(有办公场所、有专业人员、有管护制度、有管护车辆、有服务电话、有价目明细、有配件工具、有管护台账),推动实现“三有”目标(厕所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掏、粪污掏了有处去),建立健全维修维护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支持各地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付费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鼓励以镇或村为单位选择一个或几个运营服务主体,构建农户自行清掏与社会有偿服务相结合的粪渣粪液清掏处置和维修管护体系。积极拓展农村环卫体系、乡镇五金卫浴店等现有服务站点功能,开展厕所清掏维修服务。建立规范化的管护制度,强化管护知识技能培训。设立和公布管护服务联系方式,张贴到户。加强对运维管护主体的考核奖惩,确保农户诉求及时受理和解决。鼓励村集体探索乡村物业模式开展农村改厕维护清运服务。支持开展农村改厕提升与资源化利用省级示范县创建,逐步扩大全市农村户厕管护有效覆盖面。(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建立健全市级统筹、县区主体、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级政府要压实组织落实的主体责任,发挥好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方案制定、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镇(涉农街道)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的桥梁纽带和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联系农户、帮扶困难农户、调研走访、百姓议事等活动,推动厕所革命各项工作落实。要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工作指导,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大资金支持。各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改厕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厕所改造、后续管护维修、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对验收合格的无害化卫生户厕,按照400元/户予以补助;对运行正常的乡镇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每年按照10万元/镇予以补助。鼓励探索推行农户自愿按政府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引导农民自愿改厕。县级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用好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切实保障农村改厕资金需求。县、镇两级要强化管护主体责任,加快建立改厕长效管护机制。市财政适当增加投入,对农村改厕提升与资源化利用示范镇创建给予奖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鼓励县区统筹安排与农村改厕相关的项目资金,集中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统筹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短板。按照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简化包括农村厕所改造在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村务公开要求,建立完善奖补政策、奖补标准、资金使用情况等公示制度,确保农民知情权。(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淮北银保监分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将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列为市、县(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农村改厕质量和农民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督查激励和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等。定期组织“回头看”,采取地方自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已改厕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抓好整改、完善政策,切实提升改厕质量。完善奖惩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农民群众满意的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严肃追责问责。完善问题反映和督促整改机制,市、县、镇三级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的作用,加大对农村改厕经验做法、典型模式等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结合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卫生创建、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用群众看得懂的文字、听得懂的语言,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改厕工作宣传。加强文明如厕、卫生防疫、科学清掏等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利用好农村卫生厕所管护知识科普片、短视频,探索运用积分制、示范户等办法,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鼓励基层党员干部、乡村教师医生等率先示范,动员农民群众参与改厕全过程,形成厕所自己用、管护责任自己落实、监督自己实施的自我管理机制。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激发农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农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传媒中心、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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