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0-21 17:34 字号:

淮政秘〔202285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淮北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21018



淮北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助力城市转型、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3号)精神和省知识产权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等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通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为淮北更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发展。以城市转型发展为主线,全面推进试点建设,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推动构建城市发展新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战略引领。紧抓城市转型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战略机遇,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推动知识产权从量到质,向大向强向优转变。

(三)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改革,破除制约知识产权发展的体制机制约束。创新知识产权收益分配制度,促进创新成果合理分享,推动企业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

(四)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促进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构建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五)坚持统筹布局。以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统筹建立知识产权为导向的资源高效配置新机制,科学规划空间布局,打造知识产权工作新高地。

三、工作目标

20256月基本建成管理体系完善、创造能力突出、运用成效显著、保护快捷有力、创新环境优良,知识产权有效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强市。

(一)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市、县(区)两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区)建设,支持濉溪县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力争相山区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行列。

(二)创造能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拥有量稳步增长,核心专利、知名品牌、地理标志等优质知识产权资源大幅增加。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每百户市场主体有效注册商标量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三)运用成效持续提高。实现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合理流动。建设以淮北市陶铝新材料专利导航项目为代表的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模式,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达50家,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度达4亿元。

(四)保护力度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明显减少,滥用知识产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能力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有效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五)服务机制持续优化。全面建成覆盖广泛、层级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强大、服务规范、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知识产权产业化、商品化和资本化的渠道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步入全省前列。

四、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1.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出台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修订完善《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统筹推进试点城市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2.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指导部分县(区)、园区率先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围绕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提高应对知识产权纠纷能力。〔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3. 加强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对进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行列的给予政策资金扶持。力争创建试点示范园区3个。每百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数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二)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4. 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推进县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建设;积极培育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支持公共图书馆类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鼓励建设市场化服务机构类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各类节点及网点布局运行科学合理,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机构达到10家以上,实现县(区)全覆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5. 加快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发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信用管理制度,推行服务标准规范,培育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支持中介机构开展特色化、高端化服务,培育服务新业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三)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6.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贯彻实施《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政策法规,结合淮北实际,制定完善市级政策法规,强化贯彻落实和督查考核。〔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7. 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每百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行政执法持证人员数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强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淮北分中心建设,推进海外维权援助能力建设。县(区)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站,实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全覆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淮北海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贸促会、市工商联、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8. 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加大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规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形成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淮北海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9.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办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权威性和影响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区政府〕

10.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机制。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95%以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答复办理率达100%〔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淮北海关、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四)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实施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程。

11. 搭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构建具有淮北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支持市场化、多元化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发展。充分发挥淮海经济区执法协作机制作用,加强与江苏徐州等地知识产权合作,支持我市高校、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通过区域专利转化平台实施专利转化。专利许可转让次数占拥有量比重大幅提升。〔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12. 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快培育和规范专利保险市场。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为市场主体提供多样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达60笔,融资金额达4亿元。〔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淮北银保监分局、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13. 推进专利导航基地业务开展。围绕主导产业,每年实施2-4个专利导航项目。启动建设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围绕重点产业和领域,建立专题数据库,开展专利预警分析,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水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14. 实施知识产权助农工程。加强涉农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管理与运用,探索建立农业知识产权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引导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加强品牌运营和案例宣传。〔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教育局、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五)实施知识产权提质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

15. 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持续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提高发明专利比重和PCT申请量,争取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拥有全覆盖。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积极争创国家、省级专利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16. 实施知名商标培育工程。重点培育具有较强集聚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的知名制造业商标品牌,鼓励市场占有率和信用度较高的企业开展驰名商标保护和品牌创建。争创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做大做强口子酒”“和村苹果”“塔山石榴”“段园葡萄等地理标志品牌。每百户市场主体有效注册商标量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推动商标国际注册加快发展,提高品牌国际化程度。〔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17. 实施知识产权贯标工程。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活动,支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专业化。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大幅提升,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达到50家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18. 实施版权精品培育工程。加大对以版权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扶持服务力度,帮助企业建立版权创新机制和版权保护制度。开展版权示范工作,每年遴选一批版权示范单位,推荐符合国家、省级示范条件要求的单位参评国家级、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六)夯实知识产权发展基础,持续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19. 完善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加快媒体融合,构建传播矩阵。持续壮大《中国知识产权报》安徽通联站淮北通讯员队伍。充分发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主流媒体作用,提高宣传效果,厚植文化氛围。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引导企业文化与知识产权文化深度融合。办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让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深入人心。〔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教育局、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20. 强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做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轮训。鼓励、支持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获取国内外相应资质(资格)证书。加大对各类创新人才、引进人才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建设,力争每年新增1-2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联络、督促和检查。每年至少向市委常委会报告1次知识产权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工作1—2次。各县(区)政府、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落实试点建设具体任务。

(二)加大投入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和引导作用,加大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市本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逐步增长。

(三)营造创建氛围。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升社会知晓度和认同感,凝聚各方共识,争取各方支持,积极参与试点城市建设。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对市直部门、县(区)和市属开发区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定期督查考核机制,定期督导推动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附件:淮北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淮北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汪华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梁龙义  市政府副市长

   长:霍士启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晓野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员: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咏梅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鸿雁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合军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主任(局长)

   市教育局局长

   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局长

王全军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杨春杰  市司法局局长

王祥顶  市财政局(国资委)局长(主任)

岳军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从亮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胡家培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鲁孝诗  市林业局局长

王海峰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局长(主任)

孙秋玲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邓洪涛  市贸促会副会长

施立蔚  淮北海关副关长

   中国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张雪冰  淮北银保监分局局长

王忠仁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副县级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郑晓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忠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如有职务调整,由新任领导接任,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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