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08 09:43 字号:

淮科〔2021〕4号

 

各县区、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基地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淮北市进一步加大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实施方案》(创新办〔2020〕1号)、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奖补项目的通知》(皖科资〔2020〕42号)),现就2021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励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2019年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二、奖补标准

按照2019年研究开发费用(R&D经费)投入、研究开发费用投入强度择优给予奖励和补助。

(一)全市R&D经费投入“双十强”奖励。对R&D经费支出排前10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R&D经费支出强度)排前10名的规上企业,分别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奖励资金用于实施研发项目。

(二)R&D经费投入补助资金。对全市R&D经费投入较高的企业,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15万元的资金补助。本项资金与全市R&D经费投入“双十强”奖励资金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材料

1.2021年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奖励)奖补资金申请表

2.单位出具的信用承诺书。

3.企业上一年度的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

4.企业上一年度的“工业B103表”(“或建筑业C103表”或“服务业F103表”)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证明。

5.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

四、申请程序和要求

1.企业申请材料请于2月22日前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县区、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基地科技主管部门。

2.各县区、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基地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申报推荐工作,加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审核,2月25日前向市科技局统一报送推荐函和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3.奖励和补助资金列入2021年市级科技计划,用于企业自主实施研发项目,并确保下一年度纳入统计。

联系人:市科技局创新发展规划与体系建设科 王楠、郜永

联系电话:3895729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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