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淮北市城区客运出租车(巡游车)运价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18 09:43 字号:

淮发改价费2020559

 

各出租车公司、出租车经营者:

近年来,淮北市出租车营运成本不断增加,为理顺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结构,减少出租车综合运营成本压力,更好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安徽省定价目录》等规定,在依法履行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等程序的基础上,报经市政府2020年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市城区客运出租车(巡游车)运价调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步价:6/2.5公里(不变)。

二、车公里运行价:由现行1.30/公里调为1.70/公里。

三、等时费:免费等候时间为3分钟,超过3分钟按0.30/分钟计费,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算。

四、空驶费:单乘载客里程为8—15公里,每公里运行价加收50%;超过15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70%

五、夜间补贴:夜间(22:30—次日5:00)起步价不变,车公里运价上浮20%

六、计费单位:每车次服务结束,计费金额按元结算,元以下四舍五入(电子支付的据实结算)

七、建立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淮北市政府《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以我市当前车用天然气价格4.0/立方米为基准价格,当车用天然气价格涨跌0.40/立方米并稳定2个月,启动联动机制,起步基价不变,超过起租里程后车公里租价上调或降低0.10/公里,空驶返乘费和夜间等时费按比例相应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涨跌不足0.40/立方米或超出0.40/立方米的部分,在后一次联动周期可累加计算。为避免出租车运价频繁变动,启动联动机制后,运价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一年。

八、实行春节临时加价政策。除夕至正月初六(共7天),出租车实行春节临时加价政策,即出租车每趟次计价器打表外加价最高不超过4/车次。具体工作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落实,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九、其他相关要求。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本着双方自愿、优质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标准,在出租车醒目位置标明基价里程和运价标准,规范经营,不得拒载和随意拼车,不得乱收费乱加价,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做到乘客上车打表,下车给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

十、本通知自2021110日起执行。涉及出租车计价器调整等事宜,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原淮北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淮北市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淮价价〔201516号)文件同时废止。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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