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淮北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05 09:48 字号:

淮住建〔202069

 

濉溪县人民政府、相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九厅局《安徽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行动方案》(建房〔2019116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等规定,现将《2020年度淮北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北市财政局

2020426

 

 

2020年度淮北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生活,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九厅局《安徽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行动方案》(建房〔2019116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全市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个,房屋总建筑面积33.89万平方米,涉及住户6917户。

二、实施内容

改造类型分为基本型、完善型和提升型。优先补齐小区功能短板,拆除违建,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道路、通信、停车等需求的,为基本型改造;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实施加装电梯、房屋维修改造、配套停车场及充电桩、活动设施、物业服务、智慧安防设施等,为完善型改造;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和公共环境,包括增设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体育设施、智能信包(快件)箱等便民设施等,为提升型改造。

三、资金安排

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补助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继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引导和奖励各地实施改造。市县政府统筹保障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地方各级政府专项投入,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单位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积极探索采取赋予小区特许经营权、建设停车位、商业捆绑开发(与城镇其他优质项目打捆)等激励措施。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土地房屋功能调整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进行调整。对改变土地用途产生的土地收益,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可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倡导居民个人出资,以及其他渠道筹集资金。

四、建设标准

以《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修订版)为标准,着力消除老旧小区安全隐患,完善基本功能和公共配套设施,积极推动提升型改造,完善小区功能,提升小区品质。

1. 尊重居民意愿,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发挥社区主体作用,动员居民提出改造申请,参与制定方案、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后期维护管理等全过程,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2. 推进成片改造,补齐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坚持政府统筹安排、统一规划,成片改造老旧小区。加强历史文化的保护,注重风貌的协调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将有共同改造需求,独栋、零星、分散的楼房和老旧小区进行归并整合,统一设计、同步改造,形成片区,鼓励支持改造后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坚持规划引导,按照原有资金来源渠道和实施主体,补齐和完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

五、项目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依法办理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实施单位要加强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及验收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1. 细化前期。根据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年度改造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按规定程序报批。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或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概算,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论证及批复。强调以人为本,畅通居民反馈渠道,认真细致做好民意调查工作。

2. 严格施工。规范组织工程招标采购,精选队伍,精心组织施工。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施工质量和资金跟踪审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3. 明确时限。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项目进度时间计划表,细化每月具体进展计划,控制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原则上202010月底前应全面完工。

4. 加强监管。工程实施过程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县住保中心要加强监督管理,按照省厅信息报送要求,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项目进度和监管记录,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跟踪监管。加强政策宣传,邀请居民代表参与到施工监管工作中,确保居民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5. 规范验收。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规范组织工程验收。注重发挥街道、社区、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做好居民满意度调查工作,促进共建共管共享。

六、建后管养

改造后的小区要落实管理单位,明确管养责任,加强后续管理,巩固改造成果。根据《淮北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建后管养实施办法》(淮老旧改办〔20197号)等相关规定,各县区组织落实对辖区内已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建立建后管养工作机制,根据居民意愿选择合适的长效物业管理模式,确保老旧小区旧有所改,改有所养

七、保障措施

按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会议,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实地督查,指导县区做好项目进度管理和资金管理工作;县区政府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组织街道社区大力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形成社会广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全市各级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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