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01 08:44 字号:

淮政〔2019〕1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根据市委八届八次全会部署和《淮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围绕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战略和“一二三四五”总体发展思路,市政府确定了9个方面143项重点工作,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配合单位,并将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适时督查调度。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勤勉尽责抓好落实,不折不扣达成目标,确保兑现政府对人民的承诺。

一、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工作总基调,确保完成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1. 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区政府

3.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等。

4. 财政收入增长8%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人行淮北中心支行

5. 进出口总额增长11%。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

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7.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促进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8.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牵头负责领导: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促进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9. 新增城镇就业4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开发局等。

10. 节能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

11.减排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委员会成员单位

12.主要预期目标季度、年度完成情况协调督导。

牵头负责领导:戴启远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县区政府

二、坚持稳定增长与转型升级同向发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13.全面落实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在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和要素成本上协同发力,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4. 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活动,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建立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着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5. 优化金融供给,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创新金融服务,发展普惠金融,扩大企业抵质押物范围,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淮北银保监分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6. 持续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让更多企业享受电价优惠。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配合单位:淮北供电公司,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7. 深化人才招聘帮办活动,组织实施“春风行动”,缓解企业“招工难”。

牵头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8. 统筹推进制造强市和质量强市建设,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9.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围绕“四基一高一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力推进“三重一创”建设,争取一批重点项目纳入省级政策支持范围。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高新区、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同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20. 完善“基地+基金”模式,探索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新兴产业和优质企业支持力度。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21. 全面深化政产学研用合作,加快铝基高端金属材料产业研发和质量检验平台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 濉溪县政府

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22. 与中国商飞、中国铝业、上海交大协同推进陶铝航空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合力打造“新一代航空材料”,争创国家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高新区管委会

协同配合单位: 市有关部门

23. 全年实施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重点项目140个,技改投资增长9%。

牵头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24. 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个、安徽工业精品5个、新产品15个。

牵头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25. 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启动“企业上云”计划,创建数字化车间4个。

牵头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26.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家。

牵头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27.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新城吾悦广场、中农批淮北大市场投入运营,推动商贸服务业由带状分布向现代化商圈升级,促进现代物流、金融、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繁荣城市经济。

牵头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28. 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市场体系,争创一批国家级或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跨境电商示范园。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29. 积极做好中心湖带文化旅游产业布局,扎实推进相山区、烈山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规划建设东部沿山生态旅游示范带,继续办好淮北食品工业博览会、葡萄采摘节、石榴文化旅游节等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  陈英

牵头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文旅体局

协同配合单位: 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30. 着力培育智慧经济,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有序开放,强化与科大讯飞、东华软件等企业战略合作,开展数据资产变现与增值业务,创新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三)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31. 全年新建、续建和储备重点项目615个以上,完成投资465亿元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32. 推动50万吨甲醇、50万吨苯乙烯、华孚绿尚小镇等项目开工,平山电厂二期基本建成,英科医疗、完美生物科技、中冶淮海、康美绿筑等项目正式投产。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33. S101二期、S202改扩建等骨干道路建成使用。

牵头负责领导: 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34. 抢抓国家推动新一轮稳投资政策机遇,力争淮宿蚌城际铁路尽快开工建设,积极推进淮徐快速通道、徐淮阜高速公路、浍河航道二期、港口码头及临涣船闸等重大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水务局等有关部门

35. 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等重点领域,继续加大政策和项目争取力度。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三、坚持招商带动与创新驱动并进联动,壮大转型崛起新动能。

(一)强力推进招商引资。

36.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头号工程,坚定不移推进精准招商、产业招商和以商招商,加强项目质量评估,提高招商质量和效益。

牵头责任单位: 市招商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37. 紧盯“四基一高一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招大引强,加快引进一批上下游关联企业,推动产业集聚。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招商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同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38. 全年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5个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100名以上,以人才链补强创新链、拉长产业链。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39. 落实各项激励政策,强化科技研发、创业融资等服务配套,完善住房、教育等生活保障,让各类人才在淮北愉快创业、愉快生活、实现梦想。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住建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

(二)扎实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40. 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目标,协同推进科创大走廊、东部科教新城、国家高新区“三区联创”,开工建设市科创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高新区管委会

协同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

41. 积极参与长三角创新城市联盟交流合作,主动对接省“四个一”创新主平台,争取将上海交大(安徽)淮北陶铝研究院列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分中心,加快构建协同创新体系,提升创新能力和效率。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42. 深入推动与中科院、清华大学、煤科总院、华东师范大学等大院大所合作,加强淮北师范大学、淮北职业技术学院服务地方能力建设,举办好碳基新材料、铝箔、芳香产业高峰论坛或年会,促进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43. 加快中科(淮北)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力争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研究中心、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和物联网传感器研究中心建成运行。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44. 加强源创客科技孵化基地等平台建设,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

协同配合单位: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

(三)着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

45. 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网上审批,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协同配合单位:市“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6. 启动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同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47.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主动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有事必到、无事不扰,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更好发挥企业和企业家主观能动性。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四、坚持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深度融合,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一)不断深化重点改革。

48. 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市场监管全覆盖。

牵头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协同配合单位: 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9.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国资委)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50. 支持市建投集团以市场化经营推动改革创新,优化资产配置,做强核心业务,提高综合竞争力。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建投集团

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

51. 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52.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涉改村(居)全覆盖,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

牵头负责领导: 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二)持续扩大对外开放。

53. 深度对接国家“三大战略”,积极融入淮河生态经济带、淮海经济区核心区,加强与省际省内城市交流互动,精心组织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座谈会。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54. 大力推进外贸增长工程,加大对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孵化培育外贸中小企业。

牵头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55. 充分发挥口岸服务优势,推进淮北海关挂牌、青龙山铁路海关监管中心运营,降低外贸企业物流成本,提高进出口便利化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56. 积极参加中国国际徽商大会、上海国际进口博览会,组织更多企业“请进来”“走出去”。

牵头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招商局等有关部门

(三)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57. 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消除各种隐形壁垒和歧视,促进国资、民资、外资一视同仁、共同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58. 全年新登记私营企业5000户、个体工商户1.2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牵头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59. 推动20家龙头企业、100家骨干企业晋档升级。

牵头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60. 聚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5家。

牵头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

61. 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常态长效机制,在各省级开发区设立服务企业办公室,让政府和民营企业沟通更直接。

牵头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

协同配合单位: 各省级开发区

五、坚持品质提升与功能完善相互统筹,提高城乡发展协调性。

(一)完善规划体系。

62. 积极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完善市县空间规划及数据库,探索建立“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牵头负责领导: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

63. 组织编制城市建筑风格和色彩规划、城市高层建筑布局等专项规划,加强对重点片区建设与更新的规划指引。

牵头负责领导: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配合单位: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

64. 完善“城市双修”专项规划,总结经验亮点,做好国家试点验收准备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配合单位: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

(二)提升老城区功能品质。

65. 加快古城东路、开渠西路、渠沟东路铁路立交桥等续建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环山东路、机厂路改造工程,建成泉山北路上跨立交桥及辅道工程,着力破解交通拥堵难题。

牵头负责领导: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

协同配合单位: 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66. 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基本建成8904套。

牵头负责领导: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67. 推进老旧小区“微更新”,改造老旧小区5个。

牵头负责领导: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68. 积极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提升居民居住品质。

牵头负责领导: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69. 构建“十分钟便民生活圈”,新建或改造一批菜市场、公厕、游园节点。

牵头负责领导: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协同配合单位:相山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70. 扎实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增强城市治理数字化应用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同配合单位: 市有关部门

71. 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综合抗灾减灾能力,打造安全韧性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

协同配合单位: 市有关部门

(三)加快新城新区建设。

72. 统筹推进东部新城、南部次中心、高铁新区、凤凰新区、双堆集中心镇新城建设,促进市县统筹、城乡一体。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

73. 创新土地增减挂钩机制,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建新,盘活闲置低效土地,保障城乡建设用地需求。

牵头负责领导: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

74. 加快东部新城建设,建成泉山隧道、东部新城路网,市一中新校区、人民医院东院区主体工程完工。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陈英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 烈山区政府,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协同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75. 支持县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积极推进人民西路西延、西山北路、朔西湖环湖步道、杨河北路、湖西路和花山公园建设,启动濉溪天然气供气专线及配套场站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76. 支持烈山教育小镇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 陈英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 烈山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配合单位: 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

六、坚持补齐短板与挖掘潜力有机结合,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77. 压实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预算管理和债务限额管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国资委)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78. 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减少存量、严控增量。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国资委)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79.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明确资金来源,注重投资效益分析,坚决杜绝盲目举债搞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建投集团等有关部门

80. 加强金融监管,规范融资行为,深入推进非法集资、各类交易场所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二)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

81. 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加大精准扶贫力度,确保2000左右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牵头负责领导: 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 市扶贫开发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82. 把临涣镇、韩村镇、双堆集镇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精准定位、精准布局、精准落实,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 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濉溪县政府

协同配合单位:市扶贫开发局等有关部门

83. 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提升、“四带一自”深化、“一村一品”推进三大行动,拓展“三业一岗”就业扶贫,建设一批就业扶贫驿站。

牵头负责领导: 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

84. 统筹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健全防范返贫机制,解决“边缘户”实际困难,确保脱真贫、真脱贫。强化“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全员参与”工作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大扶贫格局。

牵头负责领导: 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 市扶贫开发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85. 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突出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效,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上持续发力。继续聚焦“三大保卫战”和“七大标志性战役”,进一步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牵头负责领导: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配合单位: 市生态环境委员会成员单位

86. 加快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还群众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美丽景象。

牵头负责领导: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

协同配合单位: 市有关部门

87. 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统筹抓好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改革试点,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运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投入使用,提升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88. 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升级,倡导绿色出行,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更新置换新能源公交车200台。

牵头负责领导: 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单位: 市有关部门

89. 完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严格“三条红线”“四项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 胡百平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 市水务局、市林业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90. 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 市林业局、市住建局

协同配合单位: 市有关部门

91. 做好全国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现场会各项准备工作,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样板。

牵头负责领导: 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七、坚持乡村振兴与县区经济双向突破,提高县区综合竞争力。

(一)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92. 制定乡村振兴扶持政策,整合资源力量,持续深入推进。

牵头负责领导: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93. 全年完成改厕23307户。

牵头负责领导:胡百平 陈英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94.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95. 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成。

牵头负责领导: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96. 完成“四好农村路”扩面延伸工程398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97. 继续推进2018年度27个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启动实施2019年度30个中心村规划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98. 推进百善、凤凰山、高岳、榴园等农业示范园区转型升级,新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5个,创建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

牵头负责领导: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99. 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配合单位: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成员单位

100. 推进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01. 深入抓好“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牵头负责领导: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02.扎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确保在我市不侵入、不扩散。

牵头负责领导: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03. 推进河道整治、河湖连通和涵闸除险加固,提高河道防洪除涝和水资源利用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二)加快县区经济发展。

104. 坚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互动融合,立足县区实际,聚焦错位协同,利用优势资源发展优势产业,充分激发县区经济活力。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

105. 争创全省首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濉溪县政府

协同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106. 加快推进濉溪县、杜集区国家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试点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07. 稳步推进相山区、烈山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

牵头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

协同配合单位: 市有关部门

108. 加快石榴小镇、芳香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烈山区政府、相山区政府

协同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109. 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三)推动园区争先进位。

110. 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健全开发区考核机制,激发园区发展活力。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111. 发挥市建投集团融资平台优势,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理回报等方式,建设类型多样的标准化厂房、孵化器、加速器,实现多方共赢。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建投集团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112. 坚持以“亩均论英雄”,严把安全、环保、用能等标准,提升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率。

牵头责任单位:市招商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113. 基本解决“僵尸企业”问题,盘活存量资源,加快“腾笼换鸟”。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14. 积极推动淮北高新区以升促建争创国家级高新区、濉溪开发区争创国家级经开区,支持新型煤化工基地打造现代化千亿产业园区。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八、坚持保障民生与促进和谐高度统一,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一)切实强化民生保障。

115.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三保”融合,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结算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16. 继续提高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标准。

牵头负责领导: 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17. 深入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现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18. 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养老产业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陈英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19. 加快朔西湖健康小镇规划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波

牵头责任单位:杜集区政府

协同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

120. 积极促进和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不断完善家庭发展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陈英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21. 完善农民工工资清欠机制,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

(二)繁荣发展社会事业。

122. 加快居民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移交工作,补齐学前教育短板,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全面改薄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陈英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23. 创新职业教育发展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牵头负责领导:陈英

牵头责任单位:市职教办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24. 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建立中小学编制周转池,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待遇保障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陈英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25. 巩固拓展医改成果,完善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配套措施,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加强基层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陈英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26. 建成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陈英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27. 做好省级卫生城市评估验收,同步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陈英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28. 加强大运河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利用,提升公共文化和体育产品供给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陈英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旅体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29. 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做实数据,摸清家底。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三)不断创新社会治理。

130. 扎实推动法治淮北、平安淮北建设,加强重点对象和社会普法。

牵头负责领导:章银发

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31. 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牵头负责领导:章银发

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32.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巩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成果。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33.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机制,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

牵头负责领导:章银发

牵头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34.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提升城市安全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35. 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36. 积极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进一步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胡百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九、坚持履职能力与工作质量同步提升,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37. 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本,大力弘扬“汗摔八瓣、皮掉几层”的顽强作风,敢扛事、愿做事、能干事,确保政府各项工作高效运转、高质量推进。

牵头负责领导:戴启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38.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基本完成法治政府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 朱浩东 章银发

牵头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协同配合单位: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39.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40. 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巡视巡察成果运用。

牵头负责领导:戴启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41.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42.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坚决反对“痕迹管理”“文山会海”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143. 加强政务督查和审计监督,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朱浩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市审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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