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邵珠光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淮政人〔2019〕12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邵珠光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段传彬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何斌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办公室主任;
郝朝军同志任市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其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免去:
段传彬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邵珠光同志的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斌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王申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职务。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