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淮北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
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超级管理员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1-06 18:02 字号:

淮政办〔2018〕3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月6日

 

 

淮北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

实施方案

 

2017年7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将保定等38个城市列为第三批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17〕147号),我市列入全国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试点工作自2017年7月开始,时间为两年。为科学指导我市“城市双修”工作,改善生态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塑造更具特色的城市风貌,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双修”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等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区域和范围

(一)区域。本次“城市双修”试点区域为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三区行政管辖区域,总面积约760平方公里。

(二)范围。生态修复范围为三区行政管辖区域,工作内容包括:山体修复、山体公园建设、水系统修复、水体治理、塌陷区综合治理、工矿废弃地修复、城乡绿地系统完善等。

城市修补范围为淮北市建成区,工作内容包括:填补设施欠账、增加公共空间、改善出行条件、拆除违法建设、提升城市景观、塑造特色风貌等。

二、试点目标

2017年,建立“城市双修”工作机制,制定“城市双修”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开展城市生态环境评估和城市建设调查评估,找出我市在生态建设和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编制《淮北市“城市双修”专项规划》,通过“缺什么就补什么”的模式,研究确定有实效、有影响、可示范、能在2年内完成的“城市双修”试点项目。

2018年,采用边规划边实施的模式,全面推进“城市双修”试点项目建设,健全相关政策措施配套,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和社会资金筹措。

2019年,“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城市病”问题得到初步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彰显。

三、具体工作、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

(一)搭建工作框架。

1. 健全领导机构。成立全市“城市双修”全国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推进我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国资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旅体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建投集团、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列在首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实施进度:2017年9月正式出台相关文件。

2. 完善组织框架。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淮北市“城市双修”规划编制单位,与市直相关部门共同组建试点工作技术组,为“城市双修”试点工作提供全面的技术指导。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国资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旅体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建投集团、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实施进度:2017年10月底确定设计单位,组建技术组。

3. 加大资金投入。市、区两级政府多渠道增加对“城市双修”项目的投入,保持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双修”工作。发挥市、区两级财政和建投融资平台作用,创新和积极探索投融资方式,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城市双修”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城乡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建投集团、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实施进度:2017年12月确定试点项目名单。

(二)开展调查评估。

1. 开展城市生态环境评估。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山体、水系、湿地、湖泊、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开展摸底调查,找出生态问题突出、急需修复的区域。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城乡建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文旅体委、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10月底启动调研工作,11月底形成评估报告初稿,12月底完成成果。

2. 开展城市建设调查评估。梳理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市风貌等城市建设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明确城市修补重点。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委、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文旅体委、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10月底启动调研工作,11月底形成评估报告初稿,12月底完成成果。

(三)加强规划引导。

1. 组织编制《淮北市“城市双修”专项规划》《淮北市生态网络规划》《淮北市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城市各项生态子系统,明确山体修复、水体治理与修复、采煤塌陷区再利用、绿地绿道系统以及海绵城市等生态修复要求,填补生活性服务设施、道路市政基础设施、景观绿化设施和城市公共空间欠账,包括:完善排水防涝、文教体卫、养老服务、道路交通、绿道系统,加强城市环境整治,明确老旧小区提升、棚户区改造等的具体要求。通过规划,确定“城市双修”试点项目库。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城乡建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体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局、市建投集团、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10月开展规划编制,12月底完成规划方案并确定试点项目清单。

2. 进一步完善《淮北市空间特色风貌规划》,系统地提出对城市天际线、街道立面、城市色彩、夜景照明、城市家具、广告牌匾等景观风貌方面的具体修补手段。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城乡建委、市林业局、市文旅体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8月启动,年底前完成。

3. 开展城市空间规划编制,建立空间规划数据库,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淮北市空间规划编制,建立空间规划数据库。

4. 制定实施计划。完善淮北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淮北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项目库》,明确工作任务、阶段目标、具体项目和实施时序。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国资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旅体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建投集团、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9月印发淮北市“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12月形成《淮北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项目库》。

(四)开展城市生态修复工程。

1. 实施城市山体修复示范工程。

以我市规划区山体公园建设为依托,开展山体修复示范。按照“道法自然”的理念,高标准推进花山、烈山—卧牛山、朱山一期、三五山4座山体公园的规划设计与建设工作。对因采石被破坏的山体进行再生利用,通过削坡开平台、砌筑鱼鳞坑、基部回填、挂网喷播等方式,恢复山体生态系统。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城乡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建投集团、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启动,2019年基本完成。

2. 实施城市水环境修复工程。

开展规划区内水环境修复工程。结合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全面实施相阳沟、东相阳沟、龙支河、西流河、跃进河、老濉河、龙岱河、宁王沟8条规划区河道的综合整治工程,通过河道断面整治、水质净化、植被恢复、生境重塑等方式,恢复城区水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水务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农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启动河道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完成综合治理工程。

3. 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学院、医院、停车场等项目新建、改扩建过程中,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国资局)、市建投集团、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启动,持续推进。

  1. 开展主城区采煤塌陷湖泊绿化景观工程建设。

高标准建设中湖公园、东湖公园、儿童公园,将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结合起来,修复塌陷区地质环境、恢复生物多样性。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碳谷办、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建投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底启动东湖绿化提升工程、儿童公园建设,2018年启动中湖绿化工程,2019年初见成效。

5. 开展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治理和工矿废弃地土地收储和利用工作。

对城市规划区内采煤沉陷区和工矿废弃地进行普查,对采煤沉陷区朔西湖等进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对岱河矿等工矿废弃地进行收储和开发利用。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国资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建投集团、杜集区人民政府、淮矿集团。

进度计划:2017年完成普查工作,2018年启动。

(五)实施城市功能修补工程。

1. 健全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

进一步完善城市文化、医疗、教育、体育、养老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立片区级、社区级、小区级公共服务体系,修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市规划展示馆及档案馆、全民健身中心、会展中心、人民医院东院区、淮北一中东校区,提升城市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旅体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建投集团、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启动市级、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修补,2018年全面开工。

2. 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

(1)完善城区道路交通系统。依据《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淮北市综合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优化城区路网结构,建设完成东部新城区创新大道、望湖路、花山南路、花庄路、雷河路、新湖路、卧牛山路、宁山路、青谷路9条主干道路、高铁新区紫昱路、建设路、繁华路、站前路4条主干道路。按照“窄马路、密路网”原则,打通桓谭东路、方安路南段、龙山南路、桂苑东路、梅苑东路、古城东路、学院西路、梅苑中路、桂苑中路、民生东路等城区断头路,全面改善城区出行条件。加快推进人民西路、泉山北路、龙山北路、环山东路、青年路等市政道路建设;建设公园2号门、原市二中、原二职高、一中南门西等社会停车场。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建投集团、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启动,2018年强力推进,2019年基本完成。

(2)排水设施建设。建设完成烈山片区污水转输工程、杜集片区污水转输工程,建设污水管网长约43公里。实施丁楼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建投集团、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启动,2019年基本完成。

(3)城市供电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电网架构,新建220kV龙湖变、110kV学院变、110kV宁山变。

责任单位:淮北供电公司、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启动,2019年基本完成。

3. 开展城区“慢行系统”建设。

依据《淮北市绿道总体规划》,建设区域骑行道、城市休闲慢道、环湖绿道等城区慢行体系。结合全域旅游,开展市域全域旅游观光自行车道建设。完成城区约50公里绿道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旅体委、市建投集团、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从2017年启动,2019年基本完成。

4. 大力提升城市绿地建设。

依据《淮北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国家园林城市和绿化模范城市标准,按照“300米建绿、500米建园”要求,加大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完善结构性绿地布局,系统修复动植物生态环境,恢复城市生物多样性。实施西山隧道东地块、长山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南地块、相山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南地块、合徐高速出入口门户区域街头绿地建设,开展梧桐路、沱河中路、迎宾路绿化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国资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水务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启动,2019年基本完成。

5. 深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按照棚户区改造规划,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大力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积极推动重点区域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全力消化商品住房存量。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国资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建投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 按照既定棚户区改造计划,逐年落实目标。

6. 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依据编制的《淮北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逐步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对地下各类管线进行认真梳理和排查,实施望湖路、卧牛山路、花庄路、站前路、建设路、紫昱路、桓谭东路、古城东路综合管廊工程。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建投集团、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国安电力、淮北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移动淮北分公司、联通淮北分公司、电信淮北分公司、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启动,2019年基本建成。

(六)实施城市风貌修补工程。

1. 加大拆违控违工作力度。

加强中心城区拆违控违力度,提升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沿线违法违章建筑的打击力度。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完善拆违控违执法工作,加强督导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实施城市空间形态和天际线修补,开展城市建筑立面及色彩整治。

依据《淮北市城市空间特色规划》及各片区城市设计,提出对城市公共空间、天际轮廓线的具体修补措施,并严格实施。整治建筑立面和建筑色彩,开展夜景亮化和绿化提升,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并加强对地方文化元素的提炼运用。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建投集团、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启动,2019年初见成效。

3. 实施城区户外广告牌匾整治。

依据《淮北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和《淮北市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对中心城区重点道路、商业街、重点地段的户外广告牌进行全面整治提升,强化地方文化元素运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进度计划:2017年启动户外广告牌匾整治,2019年基本完成。

四、政策举措和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职责。各区党委、政府要制定具体的“城市双修”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落实工作经费,切实加强“城市双修”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办法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加强工作指导、调度、协调和落实,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实施。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二)强化监督考核。认真研究制定“城市双修”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将“双修”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确定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各区党政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年终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目标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

各级各部门、各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精神,确保全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落实到位。“城市双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就贯彻落实和实施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定期上报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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