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北市统计局淮北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淮北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2018年试行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超级管理员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15 18:11 字号:

淮发改综合〔2018〕549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淮政〔2017〕55号)和《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18〕161号),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北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2018年试行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15日

《淮北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2018年试行版)》编制说明

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好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城市,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淮政〔2017〕55号)和《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18〕161号)等要求,制定本评价指标体系。


一、指标体系依据

指标的选择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因素:一是借鉴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指标体系,以便后续与国际、国内主要标准进行对比,并促进制定制度设计不断优化。二是突出我市“四最”营商环境建设重点,汲取相关调查工作经验,聚焦“13545”行动及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目标,体现淮北特色。三是按照企业全生命周期,从企业设立、项目建设、企业运营到终止运营退出市场设置主要指标,可以较全面地评价我市现阶段营商环境。


二、指标体系构成

指标体系主要包括评价指标、调查样表和填报说明。

评价指标设置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获得电力、不动产登记、缴纳税费、政务服务、企业注销7个一级指标,下设包括环节、时间、成本、申报材料等内容在内的30个二级指标。按照企业全生命周期顺序,“企业开办”代表企业设立阶段,“施工许可”“获得电力”代表项目建设阶段,“不动产登记”“ 缴纳税费” “政务服务”代表企业日常运营环境,“企业注销”代表企业退出。其中,“政务服务”中的“公共服务一日办结”与“企业开办” “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是我市“13545”行动及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有关目标的量化体现;7个一级指标中,除了“政务服务”,其余6个指标均为国家营商环境试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调查样表共计7类9张表,主要设置了办理环节、该环节是否发生、该环节是否必须、受理时间、办结时间、办结时长、承诺时长、申请材料、办理成本、备注等填报指标。填报说明从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填报单位、主要指标解释等方面详细阐释了各评价指标填报要求。


三、指标评价方法

评价实行定量分析,采用与世界银行一致的“前沿距离”评分方法,对各项指标进行了无量纲标准化处理,按照权重汇总得出营商环境的最终评分。“前沿距离”(DTF,Distance To Frontier)是世界银行在衡量各个国家和地区营商环境时所采用的的数据无量纲化处理的方法。在所评价的主体中,按照每一单项指标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一个最高水平和最低水平作为边界。具体评价中的前沿距离采用全国标准,无全国标准的指标,从市内4个县区确定前沿距离。某一主体单项指标的前沿距离分数,为其领先最差水平的程度相当于最高和最低水平之间距离的比重。其公式如下:

1.正向指标(向上或向前的增长指标,表明数值越大越好):DTF=(某地区某指标水平-最低水平)÷(最高水平-最低水平)×100

2.逆向指标(需要控制的指标,表明数值越小越好):DTF=(最低水平-某地区某指标水平)÷(最低水平-最高水平)×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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