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作者:超级管理员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28 18:09 字号:

淮政〔2018〕47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小企业是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作用举足轻重。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是建设制造强市、发展实体经济、培育新动能的重要支撑。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皖政〔2018〕4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抓手,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加强政策扶持,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引导中小企业坚定不移地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方向。引导制造业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专业化”,即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精细化”,即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特色化”,即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新颖化”,即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三)主要目标。通过政府引导和中小企业广泛参与,培育一批专注核心业务、专业化生产协作能力强、在细分市场占有率高的配套型企业;形成一批精细化管理,生产、服务能力强的精品型企业;壮大一批利用特色资源,采用独特工艺、技术,研制生产特色产品的特色型企业;发展一批经营管理水平高,研发能力强的创新型企业。到2020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115户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10户,成为发展新兴产业的新引擎、引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主力军。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强化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坚持梯次培育、动态管理,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打造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集中政策资源,扶持一批中小企业成为国内细分市场领域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和“行业小巨人”。每年培育200家基础较好的小微企业、100家成长性小企业,优选80户中小企业纳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加大培育力度,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每年认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户。

(二)着力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中小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支出(R&D)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断提高,到2020年,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企业,研发支出(R&D)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提高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到2020年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0个、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3个。鼓励中小企业参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

(三)着力强化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依托现有工业园区、4个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5个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等创业载体,提升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集聚发展水平。针对“专精特新”发展需求,推动创新要素向创业园区(基地)汇集,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每个园区(基地)建立健全1家融资服务机构、1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1个区域品牌、1个专业协会“五个一”公共服务体系,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人才、技术、管理、融资、培训等公共服务。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支持企业、社会机构创建创新工厂、青年创业园、民营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便利化、低成本、全要素创新创业平台,到2020年新创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1家、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2—3家。

(四)着力推进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引导中小企业增强管理质量意识,加强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等质量管理基础工作,深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精细化管理、精益生产等质量管理方法,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和安徽工业精品培育提升行动,每年培育认定省级新产品10个、工业精品4个。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组织争创安徽省质量奖及优秀QC小组,每年申报创建省标准化示范企业 2家。引导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提高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开展“淮北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活动。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建设商标品牌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建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申报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开展境内外商标、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和维权。到2020年,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导产品质量监管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五)着力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全市的网络化、智慧化企业服务平台。推进我市现有4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建立健全评价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市场开发、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专业服务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专业化普惠服务。到2020年,新认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3个,争创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个。

(六)着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中小企业研发、生产、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的普及推广和深化应用。积极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大电子商务应用范围,发展网络直销、社交电商等网络营销新模式。引导中小企业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最新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和协同创新。支持电信运营服务商参与“两化”融合发展,引导中小企业采用电信运营服务商研发或提供的互联网解决方案等综合信息服务。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接入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生产线和车间的数字化改造,培育智能工厂,分行业、分区域推广核心装备、关键工序数字化改造方案,每年认定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4—5个。

(七)着力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加快推动中小微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实施技术改造。研究制定重点中小企业技改投资导向计划,帮助企业制定技术改造路径,促进产品升级、产能提升。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加层或翻建改建厂房,开展“零增地技术改造”,提高存量土地的利用率。推进小微企业“腾笼换鸟”,鼓励和支持企业迁建、改建、扩建的异地技术改造和重组改造。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快装备改造升级步伐。用好国家、省、市工业机器人专项政策,推进实施“机器换人”,全市每年组织中小企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30台。

(八)着力加强专业化协作配套。围绕产业链条,研究制定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的政策措施,建立协作配套“双向支持”激励机制。支持产业集群建设协作配套基地,认定一批协作配套示范企业,分行业建立大中小微企业协作配套产业联盟。建立协作配套信息对接平台,定期举办“专精特新”培育企业与大中企业配套合作项目洽谈活动,引导中小微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

(九)着力提高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中小微企业管理诊断制度,支持管理咨询机构和专业志愿者开展管理诊断、管理咨询服务。加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实施中小微企业素质提升培训工程,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优质培训资源广泛参与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体系,每年组织培训中小企业经管人员800人次。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开展管理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管理创新实践和创新成果推广。

(十)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淮北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积极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进急需高端人才和留住人才创造条件。加强优秀企业家培育,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用3年时间,轮训800名中小企业高管人员。开展“年度十大经济人物”“淮北市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通过媒体广泛宣传他们取得的成就和社会贡献,展示新时代我市企业家的形象,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支持各行业(部门)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选拔高技能人才。对列入年度计划的市级职业技能大赛的项目给予赛事补助。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凝聚部门力量,加强督促指导,形成推动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合力。各县区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建立推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指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将“专精特新”发展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的目标考核。

(二)强化资金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对市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市财政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市财政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20万元。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推动企业设备更新、技术升级,对融资期限3年期及以上的业务,帮助企业积极申报省级财政补贴,并积极探索对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的市级财政奖补政策。

(三)优化金融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融资对接活动,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优先推荐有融资需求的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参加对接中小微企业400户以上。鼓励各类融资担保机构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畅通银企信息沟通对接渠道,提高投融资对接成功率。每年推动6—8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直接融资。

(四)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徽商大会等省内外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区域性展销洽谈活动,推进企业间交流与合作。组织企业“走出去”与境内外企业开展产能合作和技术合作,谋划和对接一批产业项目。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统一组织的各类促进消费展会。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扶持力度。

(五)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系列宣传,设立专题专栏,选树发展典型。在部门网站开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题,对企业进行全面介绍和宣传,推介企业产品、技术和管理模式、商业模式,提升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编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录,介绍企业成长案例和成功经验,辑印成册向社会推介。

(六)加强监测督查。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制度,及时掌握企业运行态势,倾听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开展一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并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企业,取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加大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进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执行政策不力、落实政策不到位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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