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胡孝武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淮政人〔2017〕2号

浏览次数: 作者:超级管理员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1-17 14:34 字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胡孝武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淮政人〔2017〕2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胡孝武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杜曙光同志任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其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免去:

胡孝武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刘明同志的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郭振明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永祥同志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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