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2-29 09:43 字号:

淮政〔20169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75号)精神,切实做好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爱国卫生运动是党和政府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爱国卫生工作在预防和减少疾病、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全民文明卫生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独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部分县区乡镇卫生基础设施不健全,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比较突出,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仍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爱国卫生工作,是解决当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精致淮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蓝天碧水宜居的城乡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卫生城市”为工作目标,以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根本,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为重点,以病媒生物防制为核心,以卫生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全民健康教育为主线,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群众运动的优势,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建设精致淮北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病媒生物密度和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四、新时期爱国卫生重点工作

(一)积极开展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对照2015版《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将创建目标任务进行具体分解。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规划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创建达标。

(二)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三线三边”整治、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美好乡村建设,以及卫生创建等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濉溪县、相山区、烈山区、杜集区、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切实加大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消除旱厕。优化农贸市场布局,完备硬件设施,规范经营秩序,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严格活禽市场准入,大力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等专项整治,启动实施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秸秆禁烧机制,积极推进秸秆还田,加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奖补。集中力量整治乱倒乱排、乱搭乱建现象,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加强改水改厕工作。各级疾控中心要认真做好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和环境卫生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量达标,质量合格。加快城乡供水设施改造,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到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90%。到2020年,市级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2006)规定的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县级具备水质常规指标检测能力。力争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有条件的地区达到95%,有效预防控制肠道疾病、寄生虫病的发生流行。市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要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纳入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分批实施,使农村改厕与美好乡村建设同步推进。

(四)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和传染病。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淮北市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结合卫生创建、爱国卫生月、法制宣传周等不同时期爱国卫生运动,依法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和监测工作,规范“四害”消杀和“四害”密度监测工作。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加强对农贸市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学校、医疗机构、窗口单位及“五小”行业卫生管理,切实防控传染病流行。到2020年,城市病媒生物监测率提高到100%,县城提高到30% 

(五)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动员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教育和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改善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大力建设健康步道、健康路径,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对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措施扶持力度,开齐上好体育课,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加强职工体育,建立职工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各县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健身活动,完善小区健身器材的设置。引导和鼓励群众经常、持久地参加健身活动。

(七)积极倡导控烟活动。根据淮爱卫〔201519号《关于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通知》要求,大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发挥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有关法律规定,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和单位,努力建设无烟环境。

(八)全面推进卫生单位、村、镇创建活动。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创建目标和实施方案,量力而行开展创建工作。要积极申报市、省、国家级卫生单位、村、镇活动。有条件的县区要积极开展健康城镇和健康社区、学校、医院建设试点工作,努力打造卫生镇、村升级版,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到2020年,力争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区)2个,5%的镇、5%的行政村达到省级卫生镇、卫生村(社区)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研究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每年召开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爱国卫生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爱国卫生干部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特别要加强县区爱卫办机构建设,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步调一致,齐抓共管,形成协同推进的整体合力,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改进爱国卫生活动形式和内容,广泛动员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参加义务劳动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发挥群众对环境卫生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通过市民公约和村规民约规范居民行为。持续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

(四)加强督查,健全调度。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各县区工作进展。建立市领导定期督查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对县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场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要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消极应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区要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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