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7-31 10:08 字号:

淮政〔201649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6722

 

淮北市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4号)提出的降成本620条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分类推进,全面落实

(一)行政改革类。

1.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激发活力,完善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收费。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执行对象:市、县(区)各有关单位

工作内容:市、县(区)各有关单位根据第一批公布的权责清单,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逐项梳理本单位权力事项,提出调整意见,进一步优化权责清单,打造权责清单升级版。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由各有关单位对涉及的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技术性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提出清理规范意见;由市编办牵头组织专家对清理规范意见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各单位;将审定后的政府权力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布。

执行时间:20167月公布市级权责清单目录(2016年本);20168月公布县(区)权责清单目录(2016年本);按照省统一部署公布市、县(区)权责清单升级版

2. 剥离依附行政机关的中介服务机构,清理和取消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的行政职能,行政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

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机关、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执行时间:制定《淮北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坚持试点先行,分步稳妥推进。2016年底前完成第一批试点和评估,2017年扩大试点范围,试点完善后全面推开。

3. 严禁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服务,打破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垄断。县以上单位公示任一许可中介服务,参与竞争的具备法定资质资格的市场主体不得少于3家,由企业自主选择。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政府办

(二)要素成本类。

4. 落实国家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率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5%下调至1%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工作内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调整征缴计划,做好数据传输和对接工作。从201651日起至2018430日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0%降到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5%降至1%。积极落实国家阶段性下调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参保单位已按原费率缴纳5月份养老和失业保险费,其多缴费用可抵扣次月缴费。

5.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降低至12%,缴存基数上限降低至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执行对象: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完成时间:20167

6. 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对企业引进省外高科技人才年薪达50—150万元,并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每年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给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市、县(区)财政各承担奖励金的50%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煤化工管委会

执行对象:引进省外高科技人才企业

工作内容:按省有关申报要求,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市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向省上报;市、县(区)、开发园区对省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给予奖励兑现。

执行时间:20167

7. 全面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厂区范围内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其他配套设施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016—2020年暂不征收。

7.1 全面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委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

工作内容:季度预缴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填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自行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表A105081)实现全年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执行时间:按月或季度

7.2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文旅体委、市残联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

工作内容:(1)自201621日起,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2)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自201511日起至201712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纳税人在月度(季度)申报填报申报表时,选择对应的减免事项自动实现减免。

7.3 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厂区范围内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其他配套设施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016—2020年暂不征收。

责任单位:市防空防震办

执行对象:(1)执行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对象: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2)执行、暂不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对象:厂区范围内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其它配套设施;县以下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两年内)。(3)取消防震行政审批技术性服务收费对象:房地产开发项目。(4)工业项目中非生产性建筑的范围:执行《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如何界定工业项目中非生产性建筑的批复》(皖人防〔201390号)。(5)建设单位申请易地建设的条件:执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200318号)

执行时间:(1)厂区范围内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其它配套设施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016—2020年暂不征收。(2)县以下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2016612日至2018611日暂不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2016612日起,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取消防震行政审批技术性服务收费。

8. 对上一年度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民营企业,当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按50%收取,连续两年未拖欠的减按40%收取,连续3年以上未拖欠的免缴保证金。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城乡建委

执行时间:20167

9.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研发费用按150%加计扣除。对已经认定的外省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到我市落户的,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政策。

9.1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研发费用按150%加计扣除。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执行对象: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工作内容:(1)高新技术企业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到企业所得税所属税务局备案。(2)企业自行减按缴纳:企业每季度减按15%所得税申请并按15%交纳所得税。(3)复核:税务局年底汇算清缴时。

9.2 对已经认定的外省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到我市落户的,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政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工作内容:(1)企业申报:转移到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整体迁移的或其在我市投资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和高新技术产品与母公司一致的),企业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落实高新企业政策。

执行时间:20167

10. 清理和规范金融机构的资金通道过桥等环节收费,取消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性服务内容的顾问、咨询等收费项目;规范与贷款挂钩的评估、登记、审计、公证、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金融机构不得指定;清理取消质价不符和无实质性内容的收费项目。每半年组织开展银行业收费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淮北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

执行对象: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我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商业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工作内容:(1)开展银行业收费检查,清理规范收费项目,清理质价不符和无实质性内容的收费项目。(2)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3)健全商业银行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

执行时间:20167

11. 大力推进“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和税融通业务,将国有融资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2%,市同创担保集团对由县区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融资担保业务暂免收担保费,降低和免收费用期限暂定3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同创担保集团、市经信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淮北银监分局

执行时间:20167

12. 20161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每千瓦时下调4.28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大工业用户,直接交易电价在2015年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1.87分。从2016315日起,大工业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在原有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0.143分。从20166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再降低4.272分。扩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模,2016年直接交易电量30亿千瓦时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淮北供电公司

执行对象: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

工作内容:(1)深入企业宣传国家和省有关电力体制改革政策,各县区、开发区组织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开展直接购售电交易,进一步扩大电力交易规模。(2)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发用电双方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完善电价形成机制。(3)按国家电力改革的政策,积极推进售配电公司的组建,试点电力直接交易新模式。(4)跟踪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及时调查掌握电力用户用电量信息,积极主动向省能源局汇报,争取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交易范围。

13. 对受电变压器容量315 千伏安以下的从事农业种养业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对受电变压器容量315 千伏安及以上的粮食、油料、蔬菜、水果等种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生猪、畜禽、鱼类等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对秸秆捡拾、切割、粉碎、打捆、成型等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淮北供电公司

执行时间:20167

14. 推动大用户直供气试点,实行大用户直供气的用气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确保价格有所降低。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执行时间:20167

15. 鼓励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对上一年度亩均缴纳税收5万元以上的企业(含5万元),土地使用税按当地最低标准征收,市、县原定奖励等政策继续执行。奖励资金在地税部门征税后1个月内,由同级财政部门拨付到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县区政府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内容:(1)纳税人提供上一年度亩均缴纳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相关资料(已纳税统计、奖励资金表;国税、地税税票复印件等),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入库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办理奖励资金拨付手续。(2)对上一年度亩均缴纳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5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含5万元),纳税人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超过最低年等级税额标准6/平方米的部分,于纳税人缴清上一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后1个月内,由同级财政部门,以奖励资金拨付到位给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业企业。

执行时间:纳税人缴清上一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后1个月内

16. 201671日起,船闸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0%,降费期限暂定3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执行对象:市地方海事局

执行时间:20167

17. 鼓励支持使用ETC卡和安徽交通卡。省里对享受我省ETC卡收费优惠的货运车辆,在现行通行费95折的基础上,再给予降低10个百分点的优惠,优惠期限暂定3年。另支持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含服务区内加油站)、物流园区(含物流园区加油站)使用安徽交通卡,并给予优惠。

17.1 鼓励使用省ETC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执行对象:市交通运输局

执行时间:20167

17.2 支持使用安徽交通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执行时间:20167

(三)发展推进类。

18. 大力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增加资本金,降低负债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降低财务费用。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淮北银监分局

工作内容:鼓励企业利用股份制改造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引导企业利用股权融资的方式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增加资本金,降低资产负债率。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规范运用多元化融资工具实施债券融资,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力争2016年全市实现股权融资8亿元,债券融资100亿元。

执行时间:20167

19. 开展企业应收账款资金占用压降行动,制定实施应收账款质押、转让融资业务管理办法,鼓励建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利用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守信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市场交易和投融资等便利,对失信企业依法严格约束和限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淮北银监分局

执行时间:20167

20. 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支持工商企业与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合作,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和节能效益分成,在前期零收费的情况下为工业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技术改造等服务,建设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低碳产品。深入实施省节能减排企业、技术、装备、项目、服务五个一百专项行动,鼓励企业使用高效节能产品。

20.1 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及绿色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

执行对象:节能服务公司

工作内容:(1)支持和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与需要节能改造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签订能源管理合同,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2)节能服务公司与相关工商企业签订合同后,向当地发改委提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案申请,在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完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案后,节能服务公司开展节能改造工作。(3)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具体通知部署,按照(财建〔20101761号)文件规定,准备相关材料,由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上报至省发改委、省财政厅。(4)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对项目进行审核后,确定下达节能量,并由省财政厅将奖励资金直接支付至相关合同能源管理公司。

执行时间:《关于印发安徽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财建〔20101761号)文件有效期内。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清算工作的通知》开展年度合同能源管理资金申报工作。

20.2 深入实施省节能减排 五个一百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执行对象:符合省五个一百专项行动的企业、技术、装备、项目、服务

工作内容:深入企业宣传五个一百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引导企业研发节能新技术,开发节能新产品,生产节能新装备,建设节能新项目,开办节能专项服务机构等;积极组织推荐企业上报五个一百专项行动单位,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执行时间:20164

21. 积极推广多式联运、甩挂运输,鼓励从事车货匹配的物流信息平台类企业发展,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运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重大物流基地、城乡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完善全省物流综合服务网络,促进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执行对象:各物流企业(项目)、物流园区

工作内容:(1)结合《安徽省十三五物流业发展规划》,做好我市十三五物流发展规划编制工作。(2)加强现代物流知识在我市物流企业的宣传普及,引导企业学习掌握现代物流知识,转变经营理念。(3)支持引导物流园区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有效降低物流企业成本。(4)加快完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积极推广甩挂运输、多式联运,逐步实现公路铁路水路的多式联运运输方式。(5)大力发展和引进第三方物流,培育并支持重大物流基地建设,科学布局并扶持我市城乡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执行时间:十三五期间

二、落实任务,实行三卡三清单制度

1. 制定政策明白卡、政策任务卡和政策反馈卡。市经信委负责将支持企业降成本、减轻负担等政策汇编成册,并制作政策明白卡、涉企部门任务卡和政策落实反馈卡,由各县区、开发区负责送到企业,明白告知企业政策内容、执行主体、执行对象、执行时间、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指导企业争取政策、填写政策反馈卡,做到宣传政策无遗漏,落实政策无死角,兑现政策不打折,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此项工作于815日前完成。

2. 推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反馈清单。各县区、开发区负责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提交市帮联办。市帮联办动态梳理后,按照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问题涉及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限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和企业意见,以反馈清单形式,报市帮联办,实行问题交办注销制度。市帮联办及时调度办理情况并予以通报。

3. 开展政策进企业月活动。8月份集中开展政策进企业月活动,由市经信委、市工商联负责制订活动方案,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政策专题培训会、召开龙头企业、小微企业和商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引导企业用好政策。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加快组建铝基新材料、食品、纺织、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帮助企业降成本、减轻负担方面的优势和作用。

三、集中攻坚,开展三个专项行动

1. “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行动。

由市监察局牵头,深入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全面督查全市放管服政策落地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政策贯彻落实不力,违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工作要求,以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配合督查工作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2. 政府权力清单上网专项行动。

由市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制定《淮北市网上办事平台考核办法》, 督促落实政府权力清单11大类13088项事项和各单位无信息化系统的权力事项全部上线。推进各单位有信息化系统的权力事项与市级平台的对接。

3. 公共服务、中介服务专项治理行动。

由市编办牵头,成立由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政府办等部门参加的脱钩工作组,统筹协调解决脱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印发《淮北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重点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开展脱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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