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人〔2016〕4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明 磊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殿忠同志任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上述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免 去:
池国柱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沈慧星同志的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