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曹崇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淮政人〔2016〕3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曹崇君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名列金文同志之后);
郭成华同志任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名列鲁孝诗同志之后);
丁 江同志任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免 去:
彭 朝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郭成华同志的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学成同志的市文化旅游体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