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1-13 10:39 字号:

淮政办〔20152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342号),加快推进我市流通体制改革发展,充分发挥流通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建设精致淮北战略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建设精良产业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改善流通环境,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健康发展,加快传统商业向现代商贸服务业转型发展,完善城乡商贸流通体系,提升便民利民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流通布局,降低流通成本,促进我市流通产业规模化、现代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16年,基本形成以零售网点为基础、批发市场和商贸物流中心为骨干、流通企业为主体、覆盖城乡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城市流通产业实现提档升级,农村流通领域实现三个全覆盖(商品配送中心覆盖到县区、农贸市场覆盖到乡镇、农家店覆盖到行政村)。

2020年,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统筹、结构优化、制度完善、安全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现代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城乡连锁化率达到25%左右,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左右,力争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30亿元,限额以上流通企业800家以上,流通产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2%。到2020年,打造50家年销售额亿元以上商贸龙头企业,培育10户以上辐射皖北地区的大型物流企业,建成15家以上具有较强辐射功能的专业批发市场。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建设。优化区域交易市场布局,着力新建2—3个与淮北重点产业发展相关的生产资料专业市场,改造提升2—3个具有扩张性和成长潜力的特色专业市场。重点培育淮北汽车城、国购汽车文化产业园等汽车交易市场;烈山石榴果品、凤凰山食品等农产品交易市场;淮海国际商贸城、义乌火车站小商品市场等建材百货交易市场。支持县区依托生产基地或集散中心建设专业批发交易市场,增强区域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提升农副产品流通效率。推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农副产品流通基础服务功能。支持濉溪县中瑞农产品批发市场、凤凰山农贸城改造升级,加快形成辐射淮海经济区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支持大型超市建设生鲜物流配送中心,建立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推进凤凰山、百善、段园、烈山等八大物流园区建设。推广农超、农批、农校、农社、农餐对接以及农产品展销中心、直销店等多种流通模式,提高农副产品流通效率。

(三)拓展社区商业服务功能。开展特色商业街区创建,提升城市商业品味。发展社区便民、利民商业,支持家政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完善社区便民服务信息系统;加快建设直销菜市场、便利店、生鲜超市、大众餐饮、维修、美容美发、再生资源回收等社区商业网点,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鼓励实体店增强服务功能,实行一店多能;支持社区商业实体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模式。

(四)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推动电子商务示范县(区)建设,组织申报一批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创建1家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2家示范平台和10家示范企业。打造电子商务公共平台,扶持区域性特色电子商务平台、大宗生产资料交易平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淮北街、淮北企业网等网上商城发展壮大。鼓励电子商务集聚发展,支持新建电子商务产业园或改造现有楼宇兴办电子商务集聚区。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及日用品市场开展网上销售,促进线上线下交易。制定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政策,创造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加大流通领域招商引资。优化流通产业招商环境,精心策划、筛选、包装一批流通产业创新发展的重点项目,瞄准世界500强企业、国内100强企业进行招商,形成目标明确、职责清晰、上下联动的项目推进机制,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重点谋划专业批发市场、物流园区、商业综合体、电子商务园区等带动强、影响大的大投资、大项目,进一步提升淮北市的综合竞争力。

(六)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生命安全等商品的流通准入管理,形成覆盖准入、监管、退出的全程管理机制。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改进监管手段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建立健全肉类、蔬菜、农资等商品流通追溯体系。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和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建立平等和谐的零供关系。加快商业诚信体系建设。

四、政策支持

(一)加强规划和用地支持。加快对商业网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审查,完善社区商业网点配置,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大型流通网点建成后,不得随意改变其使用性质。加大对流通业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对于投资额度大、产出率高、容积率高的重大流通业项目和政府鼓励的流通设施建设用地,予以优先保障。对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大型商业项目,优先安排。建立流通业用地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规范和加强流通业用地管理。

(二)减轻流通环节费用。落实国家关于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免征家政服务企业营业税等政策。用电量100千伏安以上的商贸零售企业暂缓实行分时峰谷电价。切实规范农产品市场收费、零售商供应商交易收费等流通领域收费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对连锁企业集中配送的商品,应集中在其配送中心或总部予以抽查,不再对其门店的该类商品重复检查。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要加大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并根据财力状况逐步提高,重点支持公益性流通设施、农产品和农村流通体系、流通信息化建设、便民服务业等。县区政府要适度安排一定规模的专项商贸流通业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对商贸流通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给与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加强对全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将商贸流通业发展列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促进商贸流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健全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流通统计调查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流通统计数据质量,整合信息资源,疏通发布渠道。扩大城乡市场监测体系覆盖面,优化样本企业结构,推进信息采集智能化发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严格市场信息和统计数据报送制度,为政府行业管理和企业市场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三)夯实发展基础。实施人才强商战略,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主管部门、企业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流通产业人才培育、引进和交流,大力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全面提高商贸流通从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流通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

 

 

2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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