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三证合一”企业登记改革的实施意见
淮政办〔2015〕7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5〕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三证合一”企业登记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系列部署为指导,按照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在现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三证三号”的基础上,实施“一照三号”,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5年4月底前,正式启动“一照三号”登记发照模式,即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全部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三号”,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争取全省“一照一号”试点工作在我市进行;指导濉溪县推进“一照三号”登记工作;适时推动各区实施“一照三号”登记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受理窗口。“一照三号”企业登记受理窗口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统一负责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的咨询、受理、发照等项工作。
(二)整合办理资料。按照“一张表格填报,一套材料申报”要求,制定“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办事指南、申请表格及示范文本等供统一使用,并公布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工商部门门户网站、摆放在受理窗口,供申请人查询、下载和领取,方便群众办事。
(三)强化技术保障。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制度业务需求,适时组织开发企业登记“一表制”系统,具有受理、审查、决定、制证、评价、统计和电子监察等功能,实现与工商、质监、税务业务系统数据交换、信息共享。
(四)统一咨询受理。申请人申请企业登记时,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申请人备齐所有申请材料后,受理窗口统一接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人基本信息,通过系统流转至质监、税务部门进行登记发号。
(五)限时完成办件。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总时限内办结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登记手续,受理窗口统一制发“一照三号”营业执照。
(六)统一收取费用。涉及收取费用的,由受理窗口统一开票,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和监督检查“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将“三证合一”系统软件开发纳入中心平台一并规划实施,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工商局负责牵头落实具体登记工作;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配合开展工作。
(三)做好协调配合。市财政局、公安局、发改委、人社局、统计局、商务局、交通局、城乡建委、房管局、国土局、卫计委、环保局、招标局、淮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及各商业银行在办理涉企有关手续时,按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定,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的,对企业提交标注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予以认可,不得要求企业另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四)加强宣传推介。市工商局等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办事服务大厅等多个平台渠道,深入细致地开展政策宣传工作,让全社会了解改革、支持改革,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