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三证合一”企业登记改革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4-17 10:53 字号:

淮政办〔20157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5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三证合一企业登记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系列部署为指导,按照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在现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三证三号的基础上,实施一照三号,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54月底前,正式启动一照三号登记发照模式,即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全部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三号,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争取全省一照一号试点工作在我市进行;指导濉溪县推进一照三号登记工作;适时推动各区实施一照三号登记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受理窗口。一照三号企业登记受理窗口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统一负责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的咨询、受理、发照等项工作。

  (二)整合办理资料。按照一张表格填报,一套材料申报要求,制定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办事指南、申请表格及示范文本等供统一使用,并公布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工商部门门户网站、摆放在受理窗口,供申请人查询、下载和领取,方便群众办事。

  (三)强化技术保障。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制度业务需求,适时组织开发企业登记一表制系统,具有受理、审查、决定、制证、评价、统计和电子监察等功能,实现与工商、质监、税务业务系统数据交换、信息共享。

  (四)统一咨询受理。申请人申请企业登记时,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申请人备齐所有申请材料后,受理窗口统一接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人基本信息,通过系统流转至质监、税务部门进行登记发号。

  (五)限时完成办件。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总时限内办结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登记手续,受理窗口统一制发一照三号营业执照。

  (六)统一收取费用。涉及收取费用的,由受理窗口统一开票,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和监督检查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将三证合一系统软件开发纳入中心平台一并规划实施,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工商局负责牵头落实具体登记工作;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配合开展工作。

  (三)做好协调配合。市财政局、公安局、发改委、人社局、统计局、商务局、交通局、城乡建委、房管局、国土局、卫计委、环保局、招标局、淮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及各商业银行在办理涉企有关手续时,按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定,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的,对企业提交标注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予以认可,不得要求企业另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四)加强宣传推介。市工商局等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办事服务大厅等多个平台渠道,深入细致地开展政策宣传工作,让全社会了解改革、支持改革,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201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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