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玉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6-29 11:00 字号:

淮政人〔20158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李玉军同志任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名列顾华银同志之后);

  孙远立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名列张怀宁同志之后);

  李健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

  李玉军同志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申晓光同志的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文才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李峰同志的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德明同志的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孙远立同志的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唐成营同志的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201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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