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体育彩票新渠道销售招商项目考核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6-24 15:05 字号:

淮政办〔2014〕12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体育彩票新渠道销售招商项目考核奖励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6月17日    

 

淮北市体育彩票新渠道销售招商项目

考核奖励暂行规定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淮政〔2009〕4号)及《淮北市招商引资“一事一议”项目政策导则》(淮政办秘〔2014〕45号)有关规定,体育彩票新渠道销售属于电子商务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范畴,电子商务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产业,有“朝阳产业、绿色产业”之称,具有新技术、新业态、新方式的特点。体育彩票新渠道销售招商项目符合《淮北市招商引资“一事一议”项目政策导则》中“金融服务、文化创意、动漫制作、研发设计、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业态”及《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对网络运营服务、增值服务和软件开发服务企业”的规定。依据《淮北市2014年度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办〔2014〕23号),现对体育彩票新渠道销售招商项目考核奖励规定如下:

一、认定标准。

年销售量5亿元以上且入库体彩公益金(市级分成部分)2800万元以上。

二、奖励标准。

按实际销售量3%的比例奖励给销售合作企业,奖励金额由市财政按季度兑现(含试运行销售额)。

三、数据报送及审核。

市体育局每月5日前向市招商局、市财政局报送上月销售情况及体彩公益金到位情况,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报送数据予以审核。

  四、本规定由市招商局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