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3-15 16:07 字号:

淮政办〔2013〕2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3年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3月8日

 

2013年污染减排工作方案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加快转型发展攻坚之年。为深入开展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污染减排总量控制指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线,按照“削减存量、消化增量、控制总量、监督排量、腾出容量”的原则,围绕“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加强减排统计、减排监测、减排考核三大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完成我市2013年减排工作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2013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污染减排目标是:COD排放量下降1.3%,减排234吨;氨氮排放量下降1.5%,减排42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减排145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2%,减排1090吨。按照国家主要污染物减排核算细则,考虑新增排放量,今年我市COD、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实际应减排任务分别为1428吨、157.8吨、2616吨和4590吨。我市计划安排污染减排项目40个,其中废水15个,废气6个,农业源18个,汽车尾气1个。预计减排COD量1642吨、氨氮165吨、二氧化硫3554吨、氮氧化物4680吨,可全面完成省下达污染减排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严格总量控制制度。严格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前置审核,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强化排污许可证制度,将总量指标分配到各重点工业污染源,禁止超标、超总量排污和无证排污。严控造纸、印染、化工、煤电、水泥等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并实施在线监控。

(二)推进脱硫脱硝工程。大唐淮北发电厂8号机组6月份关闭脱硫旁路。淮北中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规模为2×30万千瓦机组脱硫效率从60%提高至70%,1号机组完成脱硝任务。皖北煤电公司新源热电、淮北矿业集团杨庄矿矸石电厂完成炉内脱硫项目改造。国安电力公司1号机组关闭旁路并安装低氮燃烧器,9月份动工,11月份要发挥减排效益;2号机组年内完成脱硝改造。同时,加强建材、焦炭等重点行业工业锅炉、窑炉的烟尘、二氧化硫治理。

(三)抓好污水处理项目。加快市开发区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建设,淮北矿业集团公司3月底前要保证朱庄矿、双龙矿业生活区污水接入管网,市重点局4月份要保证园区外管网的畅通,市开发区管委会要确保该污水处理厂4月份完成调试,5月份发挥减排效益。大唐淮北发电厂3月份要建成中水回用项目,力争4月份发挥减排效益。濉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6月份建成,7月份发挥减排效益。

(四)提高养殖治理水平。大力推广清洁养殖、无害养殖技术,实施干清粪、垫草垫料、生物发酵床等措施,建设和完善粪便、沼渣、沼液、垫料等收集处理设施,强化养殖污染全过程治理。重点推进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促进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2013年3月底前,被列为减排项目的养殖场通过治理计划审核,没有环评的养殖场4月底前完成环保审批,需要上工程项目的养殖场于6月底前完成工程项目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五)加强机动车减排工作。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确保年内机动车贴标率达80%以上。强化机动车减排综合治理,加大老旧车辆淘汰力度,依法报废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辆,4月份实行外地车辆转入国Ⅳ排放标准,7月份在市区主城区实行区域限行政策。加大机动车尾气监测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联合执法行动,严肃查处检测不达标、超标排放等违规车辆上路行为。

(六)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大电力、炼焦、水泥、化工、造纸、印染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以及小锅炉的淘汰力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濉溪县今年上半年要关闭淘汰永先造纸厂,确保关停取缔到位。加强污染源头和全过程的污染物控制与削减,重点开展对化工、印染、水泥、造纸、涉重金属等重污染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年内完成省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2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支持环保等新型产业发展,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

(七)强化环境监管能力。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格检查各类重点污染源,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年内要完成造纸行业提标改造工程。进一步强化减排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污染减排监测、统计、考核三大体系建设,提高标准化达标水平。

三、职责分工

建立健全政府负责、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污染减排体系。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减排资金投入,落实减排项目,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按期实现减排目标。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污染减排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综合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牵头制订节能减排综合性政策,组织协调重点减排工程实施。科技部门要加强对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与示范支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严格行业准入,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工业领域清洁生产的实施。公安部门要建立机动车保有量、淘汰量等相关减排台账,做好“黄标车”淘汰实施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实施区域限行政策,提高机动车减排监管能力。财政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争取国家支持,对重点污染减排项目实行财政支持和“以奖代补”。国土资源部门要控制生态用地的开发,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治理恢复,保障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用地。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城乡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公路、港口、航道建设与运输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科学施用肥料、农药的指导和引导,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措施,加强农业节水、农业特种资源、渔业水域生态保护,加强外来物种管理。水利部门要优化水资源利用和调配,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强化水土流失治理。林业部门要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力度。卫生部门要积极推进环境与健康相关工作,加大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力度。统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减排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建立畅通有效的统计与污染减排联动机制。安全监管部门要推行安全生产,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许可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核,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危害。旅游部门要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加强旅游区的环境保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污染减排工作任务。

(二)完善工作制度。继续落实分管市长联系污染减排项目制度,每季度对污染减排工作进行督查调度,协调解决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单位减排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碰到的实际困难,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实行减排项目包保责任制,污染减排责任单位每月调度一次减排项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继续落实减排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工程减排投入,落实本级财政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污染减排项目的补助和奖励;对环境违法企业实行信贷限制,取消企业的税收优惠及其他扶持政策。市环保专项资金要向污染减排项目倾斜,优先安排。

(四)强化目标考核。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签定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明确减排工作职责和任务,实行目标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对不能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年终不能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实行新建项目环评限批和“一票否决”。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