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人〔2013〕13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李建华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邹浩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李建华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免 去:
李建华同志的淮北临涣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邹浩同志的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张明山同志的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