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韩海林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淮政人〔2013〕8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韩海林、颛孙新龙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世明同志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李光辉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郝亚丽同志任市老龄委办公室主任;
邓顶宇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名列金文同志之后);
田怀东同志任市安监局(煤炭局)副局长(名列梁敦福同志之后);
许秀霞同志任市招商局副局长(名列陈言超同志之后)。
周世明、郝亚丽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郑晓野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会展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世明同志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邓顶宇同志的市发改委副主任、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铁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丁红梅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邵青同志的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局局长职务;
应立伟同志的市城乡建委副主任职务;
李春虎同志的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田怀东同志的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铁同志的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