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彭朝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4-05 16:29 字号:

淮政人〔2013〕3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彭朝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卢先真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办主任;

  胡 亮同志任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

  胡孝武、王全军、刘 明、王 峰同志任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县级);

  陈星同志任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正县级,名列杨快利同志之后);

  金 文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正县级,名列孙兴学同志之后);

  戴万里同志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名列张洪海同志之后);

  冯少林同志任市旅游局局长;

  刘峰同志任市供销社主任;

  张继玲同志任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富强同志任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赵拥军同志任市金融办主任;

  刘步群同志任市贸促会会长。

  冯少林、刘峰、张继玲、王富强、赵拥军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免去:

  徐 超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徐 敏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办主任职务;

  陈朝祥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杰民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亚辉同志的市发改委副主任职务;

  王淮海同志的市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王全军同志的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职务;

  赵拥军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胡孝武同志的市城乡建委副主任职务;
  王淮玲、赵善新同志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冯少林同志的市外事办(侨务办)副主任职务;

  刘峰同志的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包 锐、金 文、任启义同志的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卢先真同志的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王峰同志的市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杨玲同志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倪黎同志的市供销社主任职务;

  李令安同志的市金融办主任职务;

  戴万里同志的市保健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仲继扬同志的市红十字会秘书长职务。
 

 201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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