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招标采购管理局 淮北供电公司关于淮北市电力工程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淮政办〔2012〕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淮北供电公司《淮北市电力工程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淮北市电力工程管理实施意见
市招标采购管理局 淮北供电公司
为规范我市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秩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和电力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力监管条例》,结合淮北市电力工程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淮北市政府“统一管理、依法合规、规范服务”的要求,以电力用户为招标主体,在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下,统一进入市招标采购中心(除法律规定外)进行交易;淮北供电公司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和技术优势,为电力工程招投标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实现电力工程市场规范有序运作。
二、主要目标
一是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的作用,规范电力工程发包管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二是严格电力工程关键环节管理,以电力用户为招标主体,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实施电力工程集中招投标。三是以合理的价格选择安全可靠的电器产品和服务,确保电网安全和用户受电设备可靠供电,提高供电系统整体运行效率。
三、工作职责
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负责电力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淮北供电公司积极做好电力工程招投标技术服务工作,共同做好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市招标采购管理局负责定期向市政府上报电力工程招投标情况,淮北供电公司定期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上报电力重点工程实施情况。安徽省电力公司下达电力工程按省公司规定办理;淮北市新建住宅小区配电设施收费和建设,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新建住宅小区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淮政办秘〔2011〕50 号)执行。
四、工作内容
(一)淮北供电公司负责公开征集电力工程评标专家,经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审核报省相关部门审批,共同建立电力工程评标专家库;
(二)淮北供电公司负责对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力施工企业进行考核,选择一批施工技术力量强,工程质量优和服务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电力施工企业,经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审核,共同建立电力工程投标企业库;
(三)淮北供电公司负责电力工程设计的审查工作;
(四)电力工程的招投标应依法实行招标代理制。淮北供电公司按照国家、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文件对电力工程造价进行审核;
(五)淮北供电公司负责电力工程的供电设备(设施)、材料招标技术参数的核定工作;其物资公司负责供电设备(设施)的入库、仓储和配送;
(六)淮北供电公司应严把电力工程供电设备(设施)的验收关,确保用电安全;
(七)市招标采购中心提供电力工程招投标的日常服务工作。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和淮北供电公司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