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4-19 09:45 字号:

淮政办〔201213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淮北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213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大案要案,依法惩处犯罪分子。大力宣传打击侵权假冒的政策措施、工作成效,普及识假防骗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长效机制,增强执法工作的主动性与有效性,全面提升监管水平,营造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围绕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以及著作权、商标、专利权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保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高压态势。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部署,统一领导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区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督查侵权假冒重大案件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切实负起监管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加强监管的具体措施,确保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区县人民政府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地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加强市场监管,以查处大案要案为抓手,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为重点,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强化网络版权保护环境。加大对音频、视频及文学网站、网游动漫网站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监控力度,重点围绕热播影视剧、新出版图书、网游动漫、音乐作品、软件等,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网络兜售盗版音像、软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盗版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侵权行为。严厉查处印刷复制企业的非法印制行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的企业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从源头上严厉打击非法印刷复制、非法印制和非法加印、出售商标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窝点。严厉查处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和非法预装、销售盗版操作系统的行为,维护好出版物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147号)要求,成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 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5000pt;">方案,将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向各级党委机关、团体,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延伸,扎实推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保各级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按期完成。坚持“有计划、分步骤”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二)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侵权行为。以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为重点整治产品,以商品集散地、侵权假冒伪劣案件高发地以及网络商品交易为重点整治领域,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商标印制企业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大对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服装批发市场、汽车零配件市场、物流仓储地、专卖(专营)店、商场和超市等场所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违法行为。加强注册商标标记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管理,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注册商标标记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行为。切实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产地或在企业名称中突出使用他人驰名、著名商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规模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的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把专项行动与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有机结合起来,对成长性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商标要指导其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安徽省著名商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强化对各类失信市场主体的监督、规范和查处。(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三)继续强化专利权保护。以保护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权专利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机械、建材、冶金、农产品深加工、食品、医药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专利管理和保护能力。严厉打击涉及专利权的诈骗行为,遏制重复性、群体性的专利侵权行为。重点查办一批侵犯发明专利权且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强化展会专利权保护工作,加强涉外专利权保护和处罚力度。(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四)加强产品质量源头监管。加强生产企业监管,强化生产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严格产品生产准入制度。深入开展执法打假,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国内外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一批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制售假冒伪劣大案要案。对发现的侵权假冒线索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完善重点产品追溯制度,推动落实生产企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质量承诺制度。(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五)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开发和生产装备水平。开展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扩大我市工业企业品牌效应。推广龙头骨干企业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推动企业强化质量责任主体意识,加强企业质量培训和典型经验宣传,推动中小企业质量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鼓励企业争创质量奖,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六)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加强处方点评和合理用药干预,保证患者用药安全。严格市场监管,依法取缔“黑诊所”。依法打击餐饮服务环节使用劣质原料和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药品和非法销售血液制品、疫苗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收售药品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取缔非法收售药品“黑市场”。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药品和非法渠道购销假劣药品行为。(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强化对主要农作物品种的保护。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无证生产、“套牌”生产及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清理核查种子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从源头防止侵犯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重点种子企业及生产基地摸底排查,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农产品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用肥料监管,完善农用肥料质量追溯制度。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违法行为。加强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坚决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兽药的行为。严厉打击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三聚氰氨、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农委)

  (八)强化进出口检验检疫。加强对进出口产品的检验检疫,重点打击非法贴牌等行为;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违法行为;加大对假冒或伪造检验检疫证书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原产地签证信息与报检信息的比对,防止骗取原产地证书行为。(牵头单位: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淮北办事处)

  (九)强化刑事司法打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点案件,对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明确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发掘案件线索,深挖犯罪组织者、策划者和生产加工、仓储窝点,摧毁生产、运输、销售的犯罪网络。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加大对重大案件的会商协调力度,推动案件顺利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和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权假冒案件审理工作,依法严惩犯罪分子。(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

  (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作为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咨询等制度,及时会商复杂、疑难案件,研究解决衔接工作中的问题。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提高办案效率。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以罚代刑。公安机关要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调查,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行政执法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司法机关应积极支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办案,强化协调配合。要加快建设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行政执法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案件信息录入共享平台。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推诿执法协作的,由监察部门或检察机关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十一)加强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研判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形势,确定重点打击的目标和措施。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集中执法整治时,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探索建立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公安、工商、质监、文广新局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建立案件线索信息共享、通报移送的长效协作机制。加强跨地区、跨层级的联合执法,建立全市部门执法、查处的整体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十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加强打击侵权假冒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宣传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遵纪守法的典型,宣传报道各部门打击侵权假冒的具体措施、工作进展、取得成效。曝光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以案说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针对社会关注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等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抓好组织实施。要实行政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侵权假冒问题突出的地区,要督促加强执法、限期整改。监察机关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区域性、系统性侵权和假冒伪劣问题发生的,严肃追究当地政府责任人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知识培训和作风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文书制作,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保障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经费,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三)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提高执法效率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将此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

(四)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把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作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记录有关身份信息和信用信息,推进信用信息系统互连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完善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查询和披露制度,引导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增强诚信意识。

附件:

 

淮北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谌    副市长

  副组长:张杰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商务局局长

 员:范向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讲师团团长

焦守江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亚杰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玉科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开江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素梅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宋愚贤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书祥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总工程师

黄传璧  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钦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振明  市司法局副局长

任士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长立  市环保局副局长

姚玉桂  市农委副主任

陶士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家平  市商务局副局长

吴文阁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陈忠新  市卫生局副局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徐长兴  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兴华  市地税局副局长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立国  市质监局局长助理

郭维权  市行管局副局长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淮北办事处副主任

丁奕民  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濉溪县政府副县长

胡启书  相山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杜集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董海波  烈山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连宁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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