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公峰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淮政人〔2011〕9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李公峰、赵德志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卫东同志任市物价局局长;
赵拥军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名列李晓光同志之后);
徐君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备同志任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名列冯少林同志之后);
王清建同志任市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徐刚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一年)。
免去:
刘卫东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何根忠同志的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盛林同志的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职务;
李公峰同志的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徐君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赵德志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赵拥军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