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令安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淮政人〔2011〕7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李令安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朱启东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朱德海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正县级),其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免去:
沈乐如、汪绪武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李令安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波同志的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