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新增16家企业获准使用“塔山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浏览次数: 作者: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1-01 09:18 字号: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公告,核准我市淮北市烈山区保洋石榴种植园、淮北市六景石榴专业合作社、淮北市烈山区四季榴园农副产品经销处等16家企业在其生产的石榴上使用“塔山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作为一种商业标志,其独特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在传承传统文化、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企业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后,可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标准、统一技术、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等一体化经营模式,助推当地特色农产品发展品牌化、产业化、规模化。

今年以来,淮北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一个产品、做强一个产业”的工作思路,高度重视并推动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和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工作。通过实地走访、上门宣传,积极引导当地农民种植户、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申报使用 “塔山石榴”“段园葡萄”“临涣酱包瓜”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积极发掘“淮北麻鸡”、“黄里笆斗杏”等优势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擅自使用、假冒、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助推淮北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目前,我市共拥有“塔山石榴”、“口子窖酒”、“段园葡萄”、“临涣酱包瓜”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件。“塔山石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累计使用企业1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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