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市长信箱办理暂行办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0-08-28 10:41 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市长信箱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公信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信箱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淮北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致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的信件或留言。

二、办理原则

(一)行政归属管理。依据行政辖区范围,对分属濉溪县、相山区、烈山区、杜集区的网上诉求,转交相应的县区政府办理。

(二)主管单位负责。对办理权限为市委、市政府相关单位的网上诉求,按照职权转交对应的单位办理。

(三)坚持权责一致。县、区政府和市级职能部门是承办市长信箱的主体,负责调查核实情况,依据政策规定解决合理合法诉求,拟制并上传网上回复,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执行。

(四)依法分类引导。涉诉问题告知不予受理,建议向政法机关反映。责任单位为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皖北煤电集团公司、淮海实业公司等省属企业,建议直接向属事单位提出,或者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

(五)注重社会效应。承办市长信箱的主体单位,应恪守为民宗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回复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六)遵守办理规程。凡是录入信访信息系统的,一律按网上信访事项办理规程执行。

(七)搞好优化选择。对一信多头,重复投诉,涉法涉诉等相关信访事项,管理员要搞好沟通,根据情况,注重措辞,可按市长信箱须知及办信等规定直接回复。

三、办理程序

(一)接收。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责每天登陆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市信访局网站,进入相应系统查看,及时接收网上投诉。

(二)登记。工作人员要按照工作规范,认真做好登记,做到基本要素齐全、内容准确。

(三)分办。对接收到的网上诉求进行梳理分类,区分不同情况,在3日内完成转送、交办、呈阅或存档备查工作。

(四)督办。对转送、交办的网上诉求,坚持实时跟踪督办,随时掌握办理动态,及时解决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协调。市信访局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召集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会商,明确责任归属,区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六)审核。市信访局负责市长信箱回复的审核工作,对办理程序不规范、调查核实不准确,实体部分处理不到位的,可责成办理单位重新办理。

(七)回复。责任单位在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接收到求决类、申诉类市长信箱初件,应在15日内出具并上传告知书,对受理的信访事项,一般30日内出具并上传《处理意见书》。超出办理权限的事项应在7日内出具并上传《不予受理告知书》,并告知救济途径。在政府网站办理市长信箱求决类、申诉类初件的,回复内容要依据处理意见书,一般不超过45日。对意见建议类、其他类两个网站均可以直接回复,有条件的应告知信访人结果。

(八)回访。办理单位应主动与诉求提出者进行联系,听取意见建议,虚心接受批评,重要事项可以进行实地回访,落实办理意见。

四、办理方式

(一)转送。根据行政管辖区域或责任权属,将网上诉求转送相关县区或者市直单位办理,并全程跟踪问效。

(二)交办。对有见地的意见建议,具有代表性的的诉求,重大紧急事项,报请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阅批,根据批示意见,进行交办。办理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反馈办理情况。

(三)呈阅。对意见建议类、求决类初件不定期汇总,呈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阅知。

(四)存查。政治观点错误、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联系、三次以上重复投诉且无新证据的网上诉求,留存备查。

(五)综合上报。每季度对市长信箱办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关注社会动态,发掘阶段性热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形成办理报告上报市政府市长及各位分管市长。

五、办理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市长信箱办理工作应坚持法治思维,站稳政治立场,坚守政策底线,坚持依法办事,保证公开透明,维护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

(二)严格遵守保密守则。涉密事项不扩散,不外泄。网上回复应逐级审查,严格把关,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

(三)严格遵守群众纪律。践行党的宗旨,端正根本态度,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到依法、公正、耐心、细致,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严格落实阅批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阅信率一般不低于30%,其他市领导阅信率一般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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