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淮房金〔2026〕9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实际,现就我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淮北市开户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及缴存职工。
二、调整时间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缴存单位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http://hb.ahzwfw.gov.cn/)按流程办理基数调整,逾期不予办理。
三、相关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5年1月至12月月平均工资。调整基数前须足额汇缴至2026年6月份。
(二)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淮北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7221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3267元,合计不得超过6534元);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17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109元,合计不得低于218元)。
四、工作要求
(一)依法缴存。工资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预算单位按照市组织、人社部门文件规定、《淮北市财政局、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补充通知》及补充规定执行。
(二)完善信息。缴存单位应核实完善住房公积金登记信息,如封存原因、经办人信息、个人身份证、电话号码等。
(三)监督审核。缴存单位应将缴存基数核定情况公示告知,主动接受监督。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主动加强对基数申报审核及监管工作。
特此通知。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8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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