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局草拟了《关于修改<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1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联系人: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 邵飞
联系方式:(一)传真:0561-3051010(首页请注明“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暂行办法建议”字样);
(二)书面邮寄:淮北市花园路5号淮北市司法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邮编:2350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暂行办法建议”字样);
(三)联系电话:0561-3198672
可以在征集渠道中留下您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淮北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
关于修改《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暂行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名称修改为“《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
二、第十条第一款中的“行业权威”修改为“其他法定从业条件”。
三、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有效期延续至2030年7月10日。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0日期施行,请遵照执行。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