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假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 20250319011 | 来信时间: | 2025-03-19 1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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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男方30天护理假是否有工资,如果有工资是由单位承担还是由政府承担,如果是政府承担我应该准备哪些申请资料? |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 2025-03-19 16: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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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 |||
预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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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5-03-20 1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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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 (三)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详细请咨询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561-311955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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