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 20241107002 | 来信时间: | 2024-11-07 1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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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最新的淮北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是什么,包括个人缴费标准、缴费补贴,基础养老金,待遇享受这方面都是怎么核算的? |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 2024-11-07 15: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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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 |||
预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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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4-11-08 1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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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1、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淮政【2015】23号) 2、个人缴费标准:从2020年1月起,我市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自200元起,按100元递增至1000元,及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参保人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缴费; 3、缴费补贴:按年缴费的参保人员享受缴费补贴,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 4、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基础养老金:2024年7月1日起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75元/月。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待139个月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领取完,之后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政府补贴发放,支付终身。 5、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户籍为淮北市的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2)缴费年度符合政策规定,不欠费; (3)未享受国家规定不可同时享受的其他社保待遇。 如还想深度咨询所属户籍地的居保政策细节,可根据自己户籍所属,拨打对应的电话咨询。 濉溪县居保:0561-6083009;相山区居保:0561-3193252;杜集区居保:0561-3090970;烈山区居保:0561-468521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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