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20241105006 来信时间: 2024-11-05 16:0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信件内容: 请问:到合肥、徐州、南京或北京,四地看中医,医保能报销吗?如果能报销,怎么办理?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2024-11-05 16:02
预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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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4-11-06 10:14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电话沟通,了解到您想咨询的是关于在异地普通门诊就医能否享受报销的问题,淮北市医疗保障局非常重视,经过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安徽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5号)规定,办理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本地门诊就医报销待遇。经了解,您是我市职工参保人员,您暂未办理以上异地安置手续,故不享受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使用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23号)文件要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 如挂号费等。故您在异地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时,可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支付。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与结算科联系,联系电话:0561-3053075。——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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