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亲情服务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 20240225003 | 来信时间: | 2024-02-25 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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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老婆是宿州社保,我本人是淮北社保,我俩绑定社保亲情服务后,我老婆在宿州可以使用淮北医保的医院(宿州市立医院)使用我的医保余额吗? |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 2024-02-25 1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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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 |||
预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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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4-02-26 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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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尊敬的王先生,您好!您咨询关于共济账户使用的问题,淮北市医疗保障局非常重视,经过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49 号)有关规定,“职工个人账户关联的配偶、父母、子女,为职工参保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由于王先生和其爱人参保地分属淮北市和宿州市,因此暂无法实现个人账户绑定。《通知》同时规定,随着医保省级统筹和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度,将逐步扩大到异地参保人员。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将相关政策向您进行了解释说明,您表示感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待遇保障科具体联系。联系电话:0561-3060916。——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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