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人员的试用期长短如何限定?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 20231206005 | 来信时间: | 2023-12-06 1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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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新入职人员的试用期长短如何限定? |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 2023-12-06 17: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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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 |||
预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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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3-12-07 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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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是根据所签劳动合同期限来决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https://rsj.huaibei.gov.cn/gzdt/gfxwj/8785771.html)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与劳动关系和监察仲裁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61-319843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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