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需要怎么办理?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20231018005 来信时间: 2023-10-18 15:23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信件内容: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需要怎么办理?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2023-10-18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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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3-10-19 11:44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三)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四)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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