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淮空置新房物业收费标准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 20230624002 | 来信时间: | 2023-06-24 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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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想咨询一下在淮北买的新房一直未入住,物业费的缴纳标准是什么,有没有折扣优惠 |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 2023-06-24 12: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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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 |||
预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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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 | 答复时间: | 2023-06-27 0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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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咨询的“ 在淮空置新房物业收费标准”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六十八条:“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我市对空置新房物业收费标准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联系市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0561-305396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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