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诊所可以开展中医药诊疗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 20221024004 | 来信时间: | 2022-10-24 10:58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老师您好: 我们是一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一家客户是淮北市相山区的诊所,它的诊疗范围是:内科,请问这家诊所可以开展中医药诊疗服务吗?如果可以我们才能销售中药饮片给他。谢谢! |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 2022-10-24 10:58 | ||
---|---|---|---|
预答复内容: | |||
预答复内容: |
|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答复时间: | 2022-11-01 17:01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 我委接到您的咨询件后,安排委中医科调查。我委中医科考虑到咨询人咨询内容为相山区内科诊所,即与相山区卫生健康委联系,现公开回复如下: 一、该诊所的诊疗范围为“内科”,依据2022年国务院第75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后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我委许可的内科诊所业务范围为内科诊疗,其中主要以内科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疾病的西医临时诊疗方法为主。 二、依据201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改《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 门诊部、卫生所(室、站)、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诊所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应于其服务功能相适应,除一般局麻、镇静、抗癫痫药品外,不得使用医疗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抗精神类药品、 综上所述,咨询件中提到的内科诊所,其诊疗范围为内科,诊疗方式以西医诊疗为主,不能超范围开展“中医药诊疗服务”,同时所附药房药品种类应与其服务范围一致,不得销售中药饮片。如有需要,请咨询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科,电话:0561-3112523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日
|
办件流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