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异地就医备案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20220307004 来信时间: 2022-03-07 11:5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信件内容: 我母亲是濉溪县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目前在合肥准备住院手术,请问 1.我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线上备案需要什么,线下备案要到哪一级医保窗口单位,乡镇一级有没有相关窗口。 2.如果因现实问题无法完成备案,能否带回资料回原籍办理报销,到哪里报销,报销有什么区别,比例大概是多少,与正常办理异地备案报销比例有多大差距。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2022-03-07 11:50
预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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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濉溪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2-03-14 16:35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了解,县医保局已电话联系您,告知异地就医备案可拨打0561-6088350、0561-6098371、0561-6088212进行备案,也可至县居民医保大厅及各乡镇医保服务站现场办理备案。若未进行备案,就医后自费出院至濉溪县居民医保中心大厅进行报销,报销时需提供发票(原件)、出院记录(原件)、费用总清单(原件)、患者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以及患者或患者同一户口本人安徽省内农商银行卡。

              依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淮政办〔2019〕11 号文件规定: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 200 元,报销比例 85%;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500 元,报销比例 80%;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 700 元,报销比例 75%;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 1000 元,报销比例 70%。对于上年度次均费用达到或接近(达到 80%)上一级别医疗机构的,执行上一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政策。 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 1 倍,报销比例降低 5 个百分点。异地备案结算与回本地结算报销比例统一执行上述报销比例标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与县居民医保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61-608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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