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置房物业收费的标准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20211216013 来信时间: 2021-12-16 19:2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咱们淮北市濉溪县已购的未装修、未入住的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的?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2021-12-16 19:20
预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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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濉溪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1-12-21 12:11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了解,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房屋和环境等进行日常维护的费用,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和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和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物业管理区办公所需的设备费用等。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一般是和入住收取的标准相同的。

              举例来说:你没有入住,物业提供的小区保洁不会因为你没有入住而减少,公共区域的水电工程维修、电梯的损耗、保安的秩序管理、等他们应该做的工作都没有减少,继续在提供服务。所以,物业费不会因为业主没有入住而免掉或打折,物业的服务是一直在提供的。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如需进一步咨询相关问题,可以拨打县住建局物管股电话:0561-689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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