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与测绘成果审核、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流程的通知

淮建审改办〔2023〕7号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10 10:25 字号:

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三区人民政府,各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效率,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多测合一”、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对接,实时共享推送申报信息和审批数据,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与测绘成果审核、不动产首次登记同步办理,现就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与相关测绘、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验收与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人防工程竣工备案“一次办结”对于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各验收部门出具联合验收合格意见后,即视为同步完成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同步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同步核发联合验收合格证、规划核实证、竣工验收备案证、人防工程竣工备案证。

二、联合验收与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房屋实测绘同步发起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建筑项目联合验收时,可同步发起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房屋实测绘申请,未在“多测合一”系统形成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和房屋实测绘报告的,建设单位应将线下已办结测绘成果报告录入“多测合一”系统,测绘成果报告经市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审核后,导入“多测合一”成果数据库;经“多测合一”系统办结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和房屋实测绘的,在办理联合验收(含规划核实)时,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直接同步调取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房屋实测绘成果;如未办理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和房屋实测绘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跳转至“多测合一”平台界面,建设单位可在“多测合一”平台办结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和房屋实测绘后,登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同步调取测绘成果。建设单位在办理联合验收(含规划核实)时,测绘成果从“多测合一”系统同步调取,不再上传纸质测绘成果。

三、联合验收与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核、不动产首次登记同步办理联合验收办结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项目信息、联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房屋实测绘报告和规划核实证书推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不动产登记部门在线核验以上证书后,将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核和不动产首次登记合并受理,并将不动产电子证书信息推动至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制证,建设单位通过“皖事通”APP下载打印不动产首次登记证书。

四、联合验收分阶段办理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阶段办理联合验收。未经 “多测合一”系统办结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的,无法申请规划核实验收,经“多测合一”系统办结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和房屋实测绘的,可自行选择规划核实办理阶段。

请各单位在各自权限内认真落实,做好审批和监管衔接,确保项目联合验收与测绘成果审核、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工作有序开展,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办反馈,濉溪县参照执行。

(联系人:苏翔  赵迪  联系方式: 0561-3111004)

准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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