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
淮北税发〔2023〕1号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各县、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皖税发〔2023〕6号)要求,2023年市税务局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税务力量。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工作安排,聚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分批接续推出创新举措,推动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和服务质效提高,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行动内容
第一批推出便民措施7类25条,后期将根据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分批推出接续措施。
(一)诉求响应提质
1.积极响应合理诉求。根据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结果,分析短板不足,压实整改责任,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开展“新春走万企”意见大征集活动,发挥税费网格化服务责任人作用,广泛征集企业意见建议,建立诉求回访制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征集各级人大代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意见建议。针对税务工作短板弱项,常态化开展问计问需,邀请特约监察员、税务体验师、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纳税人缴费人代表积极参与,深度了解业务办理过程中的体验感。开展纳税人需求分析,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原因,纳入“一类问题”解决机制,系统解决同类问题。
2.开展“税直达”试点。根据总局和省局开展“税直达”试点工作要求,分析纳税人行为习惯,推出个性化服务策略,提供税费政策精准推送、纳税申报提示提醒、纳税信用评价动态提醒等“税直达”服务。
(二)政策落实提效
3.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组织送政策上门,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更新企业所得税优惠办理指南,配合省局开设长三角纳税人学堂,加强与财政、民政、经信等部门对接和配合,强化政策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用足用活税收政策。推行“企业所得税+”联动管理新模式,运用系统查询相关税种申报情况,提供个性化、定制式纳税辅导,开展精准服务。对重点企业实施“点对点”辅导,针对企业的需求开展精准培训。联合科技部门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培训。
4.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按照总局和省局工作部署,积极做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的宣传、落实工作。明确岗责配置,畅通退税办理渠道;做好退税人工审核工作,确保优先审核、优先退税。优化办税服务厅个税专区服务,提供精准辅导等个性化服务举措,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5.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展广泛宣传,举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提高新闻宣传影响力。邀请纳税人缴费人、新闻媒体切身感受各项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开展体验式宣传报道。
6.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根据省局安排,组织本市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结合税务新政策、新举措,利用图文、长图、漫画、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操作指引等方面的产品制作及推广,持续面向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发布相关报道。围绕淮北市税务部门推行便民办税的特色做法及成效,聚焦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聚焦红利账单精准推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加强宣传,让纳税人缴费人更有“感”。
(三)精细服务提档
7.细化分级分类包保服务。按照分级分类包保和网格化包保相结合的方式,将全市企业纳入包保服务,加强税企直联互动平台的推广与应用,畅通纳税人和包保责任人沟通渠道,通过线上做到精准筛选推送、精准开展辅导、精准答疑解惑。
8.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广泛搜集困难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对接需求,利用税收大数据,通过“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查询潜在供应商或采购商名单,与外地税务局积极合作,共同推进两地供需匹配企业之间“一对一”对接,促成双方自行自愿按市场化原则实现有效购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9.探索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做好自然人智能应答服务功能上线的岗责配置和技术保障工作、政策支持工作,做好该功能的宣传辅导推广。
10.开展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试点。根据税务总局和省局部署,及时跟进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的设备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配合省局优化税企直联互动平台远程问办功能,探索推行数字化电子发票“问办协同”服务。
(四)智能办税提速
11.建立健全税务可信身份账户体系。根据税务总局和省局部署,及时跟进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系统推广工作,方便纳税人通过多种渠道办理业务。
12.推行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与市人行积极沟通,逐步推进跨境人民币缴税工作,确保跨境人民币缴税业务流程通畅。加大对纳税人的宣传,逐步扩大跨境缴税推广范围。
13.推动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与市人民银行密切沟通,了解我市推广数字人民币业务安排打算,待我市推广数字人民币业务后,与市人民银行共同探索数字人民币缴税的业务场景和实现方式。
(五)精简流程提级
14.便利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手续费退付。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局要求,做好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的事前提醒、点对点辅导。
15.简化变更登记。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省局登记信息同步更新机制,实现纳税人变更信息自动同步、实时更新、业务联办,信息系统自动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信息变更后,主动向纳税人发送消息反馈情况,并提醒相关业务注意事项,有效解决税务和市监部门间登记信息不同步、纳税人办事“两头跑”问题。
16.推进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核验。按照操作指南,开展保险机构操作人员业务培训辅导,帮助保险机构掌握操作流程。做好优化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运维,及时解决保险机构核验车船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照省局要求加强对异地车辆车船税缴纳核查情况进行调研,搜集存在问题,及时加以解决或提出完善建议。
(六)规范执法提升
17.优化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加强宣传辅导,提高纳税人对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使用的认识,鼓励纳税人在自主申报时,自主开展智能审核,减少纳税人申报的风险。对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平台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整改,提升申报质量。
18.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积极宣传,扩大信用修复机制政策知晓面。梳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名单,精准辅导符合复评条件的新设立企业。线上受理,推广信用复评“非接触式”办理。
(七)服务质效提高
19.加强服务品牌建设。市、县(区)两级税务局因地制宜,创建一批具有地域文化和税收特色的服务品牌。
20.推行“纳税信用绿卡”联合激励。联合相关政府部门,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共同为诚信市场主体提供融资授信、项目申报、执法服务、荣誉评选等激励措施。
21.提高大企业个性化服务水平。发挥大企业税收政策专家团队、劳模工作室服务职能,强化政策宣传,对不同企业开展定制服务,助力大企业达产增效。
22.进一步压缩正常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间。将正常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一、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间按规定保持在3个工作日以内。
23.简化不动产登记流程。纳税信用级别A、B级企业之间交易不动产的,承受方缴纳契税后可直接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24.打造“问办协同”服务格局。配合省局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问办协同”服务新格局,采取“热线+窗口+云上+工单”分布式服务新模式,实行办税服务资源动态调配,建设成为“问、办、查、评、送”一体化纳税服务新模式。
25.推行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免申即享”。按照省局工作部署,推行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免申即享”,向纳税人广泛宣传,帮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前,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动推送政策提醒、自动预填数据、自动计算享受金额,纳税人自行确认即可享受加计抵减优惠。
三、行动要求
(一)加强统筹部署。开展“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具体举措,是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内在要求。全市税务系统要高度重视,全面把握连续第10年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领导贯穿“春风行动”推进落实的全过程。要将“春风行动”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满意度、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和“一改两为”等工作结合起来,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部署,统一推进,全面提升纳税服务质效,确保“春风行动”措施落实见效。
(二)积极开展创新。全市税务系统在落实过程中要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堵点难点痛点,盯紧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要把准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对标先进地区做法,主动创新举措。要广泛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及时总结提炼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打造淮北税务的优秀服务品牌。
(三)营造良好氛围。全市税务系统要结合“春风行动”开展成效,积极协调主流媒体,走进纳税人缴费人、走进基层,采访报道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缴费人切身感受,宣传“春风行动”效果。要围绕“春风十年”制作宣传产品,提高活动知晓度。要丰富宣传内容,统一宣传口径,充分借助新媒体、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展内外宣传,让纳税人缴费人更有“感”,扩大“春风行动”优质服务品牌效应。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