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创新推进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的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12 11:11 字号:

各县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临涣煤化工新材料基地市场监管局:

现将《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创新推进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9日


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创新推进市场主体

退出便利化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根据淮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作。为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目的

通过探索拓宽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实施简易注销“全程网办”,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市场退出制度,形成企业从准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便捷登记服务,打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市场机制,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便捷高效。改革工作要兼顾依法行政和改革创新,按照条件适当、程序简便的要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最大限度方便市场主体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二)公开透明。明确简易注销程序的适用范围,公开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审查要求和办理期限。规范登记申请材料,优化登记审批流程,增强市场主体可预期性。

(三)控制风险。完善简易注销制度设计,强化市场主体的法律主体责任,防范恶意利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切实保障交易安全。

( 四)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市场主体自主权和自治权,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由市场主体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三、改革内容

(一)积极拓展简易注销渠道。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为主阵地,以信息化为主要手段,积极拓展多元化、差异化办理渠道,为简易注销提供便利化服务。1、线上电脑端办理,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厅企业开办提供全程电子化集成服务。2、线下综合窗口,各级政务中心设置市场监管注销专窗窗口,一窗受理、一窗出件。3、自助办,各级政务中心设置企业登记自助窗口,免费提供导办代办服务。4、延伸窗口服务,在高新区、煤化工基地、凤凰山工业园区、乡镇、街道设置、社区设置市场主体登记服务专厅或窗口,借助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指导员,指导市场主体简易注销。

(二)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将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拓展至除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外的所有市场主体;将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同时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税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公告公示时间,由公示45天压缩为20天,公示期届满后,市场主体可直接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推行简易注销全程网办,注销登记后公示系统自动公告营业执照作废;完善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个体工商户在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相关信息将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给同级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于10天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无异议的,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况处置。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不适合简易注销的情况。针对企业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不适合简易注销的情况,企业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签订拟简易注销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承诺书。市场监管部门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作出准予信用修复的决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方便被列异企业信用修复后按照简易注销方式退出市场,提升市场主体简易注销退出方式占比。在简易注销公示期间,免于现场核查,对于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未按承诺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该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四)税务部门提出异议的情况处置。引导拟注销企业,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注销预检功能,提前了解企业税务账户情况,提高简易注销成功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于简易注销公告期间税务部门提出异议的,审批部门及时将未完结的涉税事项告知企业,并协助其办结涉税事项,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局要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熟练系统操作,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市及各县区市场监管有关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并做出承诺的市场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各级税务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及时反馈意见,并协助企业办结涉税事项。

(二)强化业务协同。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业务衔接和信息推送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有序开展。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指南、制式文本,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移出异常名录和简易注销有关政策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加强普法宣传﹐让企业了解注销退市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承担的社会责任,以及恶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逃避债务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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