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推行“交房即发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淮自然资规函〔2022〕43号
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2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让购房群众切身体会“放管服”改革带来的获得感,结合我市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依据《淮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推行“交房即办证”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淮建审改办〔2020〕31号),制定该方案。
一、总体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利用信息化技术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成果,为有“交房即办证”需求的购房群众在交房现场同步办理不动产权证,提升购房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助推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
“交房即办证”适用于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办证”是指将 “交房即办证”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实现开发企业在完成首次登记后同时交房,权利人(业主)同步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要求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通过联合验收,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住建、税务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提供免费寄证服务),实现购房群众收房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三、具体流程
1、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根据购房群众需求,一并提交“交房即办证”申请。
2、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交房日期,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现场受理业务,购房群众缴纳各项税费后,在交房现场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
3、在交房现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购房人申请,完成新建商品房期转现登记,同时通过系统审批登记,立办立批,当场出证。
4、住建部门在交房现场,要协调联动相关市政公用部门提供供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开户服务,方便购房群众办事。 5、其他类型的“交房即办证”服务,可参照上述流程合理设置。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部门协作。“交房即办证”服务改革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会同市住建局、税务局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共同推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确保“交房即办证”各阶段、各环节无缝对接,在具体推进过程中确保安排专人跟进,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信息共享。对能够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减轻申请人材料负担,精简“交房即办证”申请材料。
(三)优化办理流程。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转移登记“一网通办”机制,通过流程优化、并联办理、压缩审批时间等措施形成高效便捷的“交房即办证”服务标准化流程,提高发证效率。
(四)做好宣传引导。两部门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电视等方式广泛宣传“交房即办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积极征集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我市“交房即办证”试点工作。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积极鼓励购房群众采取“交房即办证”模式办理不动产权证。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具体工作内容,确保“交房即办证”服务顺利实施。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