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工程项目“验收即拿证”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2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工程项目“验收即拿证”通知如下:
在竣工验收阶段,同步完成竣工规划核实、土地复核验收和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核。竣工验收阶段测绘成果同时作为竣工规划核实、土地复核验收和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核的依据。根据建设单位需要,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纳入联合验收,实行联合办理,及时将核实结果提交住建部门,实行联合验收,也可根据情况实行单项验收。项目单位在竣工验收阶段可同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竣工验收通过并符合条件的,核发不动产权证,推动实现“验收即拿证”。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