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免收小微企业及工业类项目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13 10:17 字号: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财政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 13号)文件规定,实行小微企业及工业类项目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北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0日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