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2025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
淮北消保委〔2025〕1号
市消保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消保委:
现将《2025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淮北市2025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纪念活动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贯彻落实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凝聚力量,强化维权,营造环境,驱动消费,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促进高品质消费、高质量维权、高水平共治,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满意的市场消费环境,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推淮北“五宜”幸福城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5年淮北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陈英副市长任组委会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程荣华、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郑晓野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保委秘书处,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徐波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协调实施各项活动。
三、活动安排
2025年3·15纪念活动主要采取分行业、分类别的形式进行,主要包括通信护航、信贷惠民、优惠消费、有奖竞答、经验展示、“五进”活动、案例曝光、现场宣传等相关内容,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组织召开工作筹备会。
2月中下旬,消保委秘书处组织分别召开成员单位参加的活动筹备会和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事业单位参加的活动座谈会,通报3·15纪念活动方案,广泛听取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动员和部署有关活动组织和开展的具体事宜。(消保委秘书处牵头,各成员单位和行业协会及企事业单位参加)
(二)组织编印消费维权白皮书(2024年度)。
2月28日前,请各成员单位将2024年消保维权工作总结材料(重点是各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果和消费维权的典型案例),报送市消保委秘书处,由市消保委秘书处进行汇总,以《淮北市消费维权白皮书(2024年度)》的形式进行印发。(市消保委秘书处牵头,各成员单位组织报送材料)
(三)组织开展“约谈+普法”活动。
3月5日前,由各成员单位和县区市场监管局对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集中以行政约谈形式,进行普法教育,督促引导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诚信自律、规范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落实)
(四)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3月7日前,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活动安排,通报2024年度打假维权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曝光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解读“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明确2025年度消费维权重点工作任务和安排。(消保委秘书处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
(五)组织开展媒体宣传活动。
3月15日前,以宣传“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为主线,各成员单位和各相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商超、商户,充分运用网站、公众号、游走字幕、条幅和宣传彩页等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利用《淮北日报》进行3·15系列活动的专版宣传报道;组织邀请淮北电视台对3·15系列宣传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在省、市消保委网站和各成员单位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消费维权各类法律法规和相关活动宣传信息。(市消保委秘书处牵头,各成员单位和县区消保委组织落实)
(六)组织发布“保险理赔典型案例”。
3月15日前,淮北金融监管局组织发布“保险理赔典型案例”,宣传保险知识,让广大消费者更加了解保险、参与保险,充分发挥保险保障服务民生的功能作用,不断提升社会整体风险防范能力,助力我市社会经济更高质量转型发展。(淮北金融监管局牵头,保险协会组织落实)
(七)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
3月15日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织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强化市场监管,增强对不法经营行为的有效震慑,提振消费信心,充分体现打击制假售假的决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落实)
(八)组织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活动。
3月15日前,组委会办公室和各县区消保委组织动员各成员单位、行业协会、大型商超、放心消费培育单位和各行各业经营实体参加的大型现场宣传活动。以发布消费维权倡议书、签订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书、对省市放心消费培育单位(街区)进行授牌、开展消费维权有奖知识现场问答、开展假冒伪劣产品展示、真假产品鉴别、宣传讲解各行各业消费知识、开展现场维权咨询等方式,进一步扩大3·15纪念活动影响,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消保委秘书处牵头,各成员单位和县区消保委组织落实)
(九)组织开展有奖知识竞答。
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通过微信公众号,以有奖竞答的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参与率知晓率,增强全民消费维权知识,强化全民消费维权能力。(消保委秘书处牵头,各成员单位积极动员参加)
(十)组织开展“消费者开放日”活动。
3月中上旬,组织消费者参观放心消费培育活动先进典型单位;组织两会代表和委员参观放心消费主题公园;开展绿色消费体验活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在菜市场组织开展“你点我检”快速检测活动。(市和各县区消保委秘书处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
(十一)组织开展通信护航活动。
3月份,组织淮北移动、淮北联通、淮北电信等三大运营商,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和各类套餐优惠活动;并根据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安排,发布3·15纪念活动公益短信;积极主动解决各类通信消费纠纷,强化通信保障质量,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市通发办牵头,三大运营商组织落实)
(十二)组织开展优惠消费活动。
3月份,组织动员大润发、家家悦真棒超市、万达广场、金鹰购物中心、碧乐城、吾悦广场等商超和广大商户,开展百万商品优惠回馈消费者活动,部分商品实行3.15折扣优惠。(市商务局牵头,各家商超和商户组织落实)
(十三)组织开展信贷惠民活动。
3月份,组织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信贷惠民活动,提供低利率的信贷产品,促进消费者购车、家电等大宗日用消费品。(淮北金融监管局牵头,市人民银行配合,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组织落实)
(十四)组织先进维权人物事迹展。
3月份,着力宣传淮北市2024年度各行各业消费维权人物先进事迹,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立消费维权先进典型,推动全市消费环境建设。(消保委秘书处牵头,各成员单位组织落实)
(十五)组织开展“五进”宣传活动。
2月下旬至3月底,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和县区消保委及其成员单位,组织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景区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举办“消费大讲堂”,宣传讲解消费知识,接受消费者咨询,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绿色消费观,提高消费者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市和各县区消保委秘书处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15纪念活动,已成为广大消费者期待的节日。开展好纪念活动,是增强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净化消费环境,消除消费者后顾之忧,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的重要举措,社会关注,群众期待。各单位要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助推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好3·15纪念活动的重大意义,围绕“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认真做好纪念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实。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
3·15纪念活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多,各有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服从调度、协调配合,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积极组织参与组委会安排的各项活动,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实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我市3·15纪念活动的开展情况;市消保委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和商超,要充分运用网站、公众号、显示屏等,以多种形式宣传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诚信典型以及3·15纪念活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管,强化执法。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开展市场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网络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解、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组织开展好3·15纪念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各系列活动。
请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消保委于3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材料,报送市消保委秘书处。
联系方式:0561-3236601、3050315;
电子邮箱:hbsj315@163.com。
附件:淮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
淮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名单
市委网信办、市检察院、市中院、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体局、市卫健会、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税务局、淮北海关、市邮政局、市烟草局、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