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22 08:17 字号:

一、财政政策(7条)

1.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以及税收优惠等政策力度。结合2022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广泛宣传政策,加强舆情引导,畅通退税绿色通道,拓宽办税渠道,有序有力推动政策落实。加强协作,建立财税银协同配合机制。强化退税资金保障,加快退税审核,及时办理资金退付,开通绿色通道,畅通各环节流程,提高效率,确保退税款快速直达市场主体。加强支持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监控,加快资金分配下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241日至202212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六税两费减免扩围,202211日至202412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再加码,202111日至202212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211日至202412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完善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分配挂钩机制。加强预算执行数据分析,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支出进度慢等问题,跟踪督导重点项目实施,推动限期整改到位。继续严格清理存量资金,对市本级财力安排的资金,年末结余、结转一律收回统筹,对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全部收回统筹;对不足两年的上级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加快使用进度,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当年预算资金预计难以支出或进度明显滞后的,可调整用于急需事项。对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和项目,核减或取消下年预算安排;对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建立惩罚性压减机制。切实加强库款管理,强化库款资金保障和运行监测,提升库款保障能力,合理管控库款规模,对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测算,逐月预拨,滚动清算,保障重点支出、留抵退税政策落实等需要。

3. 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按时完成6月发行计划,加强发行前项目审核,6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度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压紧压实县区属地责任,落实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通报预警、违规使用处理惩罚等机制,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提前做好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领域专项债券项目准备。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

4. 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积极向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争取再担保合作业务额度。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增信时,在准入门槛、审批时效、担保费率、风险容忍等方面予以倾斜。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支持力度。发挥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对我市高层次人才创业类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支持,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5.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7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政府采购预付款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和资金支付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6. 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落实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政策,缓缴期限到2022年底;落实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实施范围扩大政策,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7. 加大稳岗拓岗保就业支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拓宽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贴受益范围,2022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县(区),对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的所有参保企业,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500/人的标准直接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自202242日起至630日期间,中小微企业针对政策执行期内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稳定就业员工开展技能培训的,给予中小微企业最高500/人技能培训补贴,最高50万元。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1000/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并按照3000/人标准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落细落实“53353”拓岗举措,在每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2020个、开发公益性岗位2100个的基础上,2022年开发1200个短期就业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3—6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在镇(街道)、村(社区)开发疫情防控员、社区管理员、安全信息员等6个月以内的临时性专项岗位1200个,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

二、货币金融政策(5条)

8. 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推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贷款实施年内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能延早延。做好后续信贷资金安排,帮助企业维持或恢复生产。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推动银行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鼓励结合实际,统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2022年新增贷款给予贴息。对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减去150个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落实省服务业专项贷款政策,建立备选企业库,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贷款纳入新型政银担体系给予风险分担,免除抵质押要求。

9.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指导地方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积极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相关政策,按照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为金融机构提供激励资金。扩大小微企业信贷规模,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5个百分点。全面推广两内嵌一循环服务模式,扩大中小微企业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覆盖面。推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开展普惠相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劳动竞赛,持续推进金融牵手助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贷动小生意 服务大民生金融服务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对商业银行拒贷的小微企业客户,实施轮换机制,推送给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对接。将交通运输、批零住餐、旅游业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作为中小企业融资对接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压实园区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融资需求摸排、对接和清单化管理机制,依托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惠农信易贷平台等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提高受疫情影响的行业企业线上融资对接效率。2022年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新增撮合融资服务45亿元。引导银行机构完善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对符合清单要求信贷行为不予问责。对小微企业承兑、贴现的商业汇票、贴现日距离票据到期日在6个月以下的商业汇票,优先予以再贴现支持。

10. 继续推动贷款利率进一步下降。持续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能力,完善风险分担补偿等机制,加快新型政银担业务开展。对本年度新增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费率低于1%的,所在县区财政按1%担保费率予以补足,市财政按照补足金额的最高50%给予所在地财政奖补,推动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持续深入推进LPR改革,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将LPR内嵌到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FTP),提升精细化定价水平,降低实际贷款利率。

11. 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搭建中介机构与后备企业的联系对接机制,帮助企业规范治理结构。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发行企业集合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缓解短期资金压力。

12. 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深化与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的战略合作,谋划一批重点事项融资专项。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保险公司可通过保险资金运用,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物流、应急和战略设施、重大科技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依托省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充分运用政银企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常态化项目对接机制,积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重点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督促银行机构加快重大项目贷款审批、放款流程、用信进度,主动协调解决项目投放问题,推动项目应投尽投”“应投早投。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贷款需求,加大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稳妥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提高对优质建筑企业授信额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对符合政策要求的绿色低碳、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域项目提供优惠资金贷。

三、稳投资促消费等措施(6条)

13. 加快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淮北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市、县各建一处水源地。2022年开工建设取水泵站2处、输水管道20公里、水厂1处、配水管道86公里、加压泵站3处。积极对接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涉及我市项目前期工作,12月底开工建设;有序推进薄弱环节治理,加快推进闸河治理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实施王引河治理工程,6月底前开工建设包浍河治理工程。

14. 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加快推动十四五规划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徐淮阜高速淮北段、S305G237G344段)等项目。加快推进G3京台高速双堆集互通立交工程、S101淮徐快速通道、G237青龙山至五里郢段改建工程、G344东灵线等续建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前完工。推进S410濉刘路改建工程、S235濉唐路三期等项目前期工作。大力发展水运,加快孙疃码头复工,确保年底前开工建设浍河航道二期整治工程。争取将通用航空项目纳入省航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统筹使用省民航发展专项资金,有序推进淮北通用机场选址相关工作。实施全市新一轮农村公路扩量提标建设和改造,全年新改建农村公路94.9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2.7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9座,启动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加快推进淮宿蚌铁路(淮北段)建设,争取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淮北段)年内全面开工建设。

15. 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持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建设管廊的区域应严格规划管控,已在管廊中预留位置的管线,应全部进入管廊。组织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核算,加快推进东部新城管廊的移交运营工作。

16. 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加快推进有效投资攻坚行动,分行业滚动编制实施民间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政、交通等领域项目建设。鼓励中小企业与强院强校强所合作建立实验室,积极申报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对获批的省科技攻关项目,市财政给予1:1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每年遴选一批对五群十链产业发展影响力大、带动性强、应用面广的技术难题实施揭榜挂帅。对立项的揭榜挂帅项目,给予项目研发总投入30%、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的补助。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市科技重大专项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研发总投入的60%,财政支持资金不高于40%。支持3个以上携带高端成果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淮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活动,科技团队累计占其创办公司股份不低于20%,在市支持基础上,积极申报省级基金、资金支持。加大梯次培育力度,坚持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全年新培育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家,争创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家以上、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3家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遴选培育10专精特新龙头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和定期调度,力争进入全省专精特新”50强。修改完善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17.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加大平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指导平台内经营主体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依法查处平台企业垄断行为,开展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支持我市平台企业积极争取省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等科技专项,对获批立项的省科技重大专项,市财政给予1:1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实施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制造业企业上云100家,培育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5家,打造“5G+工业互联网应用案例5个。加快推进我市企业、学校在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注册认证,鼓励企业开展线上诊断。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

18. 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以节庆活动为契机促进消费,适时推出节庆促销活动,举办惠民团车节,发放汽车、家电消费券,拉动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征部分车辆购置税政策。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继续实行转入时尾气排放检测合格的小型非运营二手车迁入零门槛。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免办通行证,可以在市区通行。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换)电桩(站)建设,年内建成各类充电桩300个。支持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项目申报省服务业相关资金,推动家电消费更新换代。积极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认真贯彻落实《淮北市应对疫情暖企纾困助力房地产平稳有序发展十条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的冲击。借鉴学习试点地市的先进经验,制定全市智能家电(家居)与住宅业融合发展的相关文件,推进智慧住宅产业发展。

四、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5条)

19. 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在前期已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基础上,及时发放中央第二批补贴资金,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落实省财政安排资金,发展优质专用粮食,推行按图索粮和订单化生产。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做好化肥市场供应工作,支持供销合作社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组织对接农资生产企业货源。加强市场粮价监测,合理布设收储库点,多措并举筹集资金,细化实化服务措施,适时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统筹采取储备轮换吞吐、鼓励加工企业收购、支持品牌化生产经营等措施,组织好小麦市场化收购。

20. 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督促煤炭生产企业认真落实国家要求,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积极争取核增煤矿产能。

21. 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加快纳规电源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皖能储能电站、220千伏藕池变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前开工南坪储能电站。加快我市十四五骨干电网项目凌云220kV输变电工程、高铁西站电网改迁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具备核准条件。积极推进国安电力二期、临涣储能调峰电站等已列入省十四五规划电源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电站建设,加快大唐五沟8.5万千瓦光伏发电、鑫风双堆集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已核准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华润南坪8万千瓦、华能铁佛5万千瓦、华电临涣11万千瓦风电项目6月底前开工。

22. 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省内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方案,整合储备能力资源,探索采用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储备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煤炭储备能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征拆、用地等困难,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新增额度,支持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煤电企业电煤保供领域贷款信贷需求。

23. 加强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落实我市成品油储备任务。

五、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7条)

24. 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继续办好九件实事,千方百计为市场主体减负担、增动能。降低企业用水成本,202241日起(有效期暂定一年。如有政策变化,按照新政策执行),对制造业企业用水成本进行补贴,制造业企业用水成本由3.51/立方米调整至3.04/立方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园区内重点用电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提升企业用电管理水平;指导用电企业利用峰谷电价政策,实行错峰生产。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对于电力公司直接抄表的100千伏安以下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可自愿按季度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落实省天然气管输价格降价政策,下调空间全部用于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自202241日起(有效期暂定一年。如有政策变化,按照新政策执行),对制造业企业用气成本进行补贴,制造业企业使用管道天然气成本由3.16/立方米调整至3.04/立方米。开展煤电机组供热改造,推动有热负荷需求的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开展供热改造,充分回收余热,降低热源成本,满足新增热负荷需求。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推进国安电力至相山开发区、至市高新区北区供热管网项目建设,2022年建成。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项目能耗指标单列,对单位GDP能耗优于全省控制水平的非两高项目,重点保障用能需求。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或以租赁方式供地。对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通过扩大生产线用房、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及地下空间利用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满足企业多样化需求。完善生活配套,围绕园区企业实际需求,增加公交站点和车辆,加密线路和班次,2022年新建园区公交场站5个、新建或优化公交线路15条。2022年建成市高新区邻里中心,发挥青年人才驿站作用,推进产城一体发展,为园区企业和来淮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生活服务。对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经企业申请,实行欠费不停供,免收滞纳金措施,并设立不低于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将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严禁向用户收取红线外接入工程、计量装置等费用。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全面推行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照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业监督部门统一要求,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免除投标担保。加强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开展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航运交通、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金融领域等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降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减免检测费用,2022年内对个体工商户送检的计量器具检定,全部减免费用;对个体工商户送检的食品等样品,给予检验检测费用50%的优惠;对个体工商户送检的安全阀,给予检验检测费用10%的优惠。

25. 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全面落实国家和省2022年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6个月的租金政策,以及市免租政策。非盈利性养老机构可比照执行。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对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比例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贷款等支持。鼓励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业主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县区和开发园区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对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26. 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落实服务业领域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积极响应安徽人游安徽活动,策划一批突出淮北地方特色的微旅游”“自驾游”“乡村游”“美食游系列产品、活动,打响生态美城传奇淮北文旅品牌,努力释放消费潜力。联合银联等支付平台,与银行合作发放消费券,带动零售、餐饮等消费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实施歇业备案制,歇业期限最长不超过32022年内对个体工商户推行依法柔性执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27. 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争取更多企业纳入全国白名单和长三角重点企业白名单池,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抗疫保供企业、关键基础设施正常运转。通过羚羊等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通生产、消费、科技、金融等各环节,更好帮助企业供需对接,降本增效。鼓励本地企业产品开展有效供需对接,积极开拓本地市场,对采购本市企业生产产品的企业,在申报各项资金和各类荣誉称号时,给予优先考虑。搭建产业链供应平台,采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的模式,促进本市上下游企业整体配套、产供销无缝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加快完成清欠目标任务,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落实疫情管控要求,成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白名单企业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全力做好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白名单企业服务。制定客货运临时补贴政策,引导客货运经营者尽快恢复经营。针对运输企业驾驶员制定运输生产物资驾驶员补贴、客运驾驶员补贴等政策;针对运输企业制定防疫补贴政策。定期收集掌握白名单企业物流保通保畅需求,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协调处理交通物流和供应链环节遇到的困难。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的新注册两客一危企业承诺不能兑现的予以适当延期并免于处罚。

28. 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落实《淮北市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十条具体措施》,积极做好交通物流服务保障。着力打通制造业物流瓶颈,加快产成品库存周转进度。全面取消来自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货运车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对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货运司乘人员,实行提前报备、点对点运输等封闭管理措施,或派人引导、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对核酸结果超过48小时的货运司乘人员,需进行核酸采样后,在确保可追踪的前提下予以快速放行。建立安康码申诉绿色通道,并在辖区内各交通卡口及服务区张贴安康码核验标识及申诉电话,确保符合条件的货运司乘人员第一时间内解除安康码码色异常限制。有条件的地区要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行程卡绿色带星号驾驶员提前报备效率。对外市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船员到我市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应视同我市居民纳入检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

29. 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纳入省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省现代物流重点项目库的物流项目,对新设立的国际国内大型现代物流和供应链龙头企业,新建或升级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集配中心等企业,进一步细化支持举措。积极申报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等,帮助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申请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快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多式联运运营服务平台,加强在途监管。充分发挥淮北市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引领作用,鼓励青龙山铁路港、孙疃码头申报省级多式联运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谋划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配合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

30. 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落实省重大外资项目推进机制相关政策,全面梳理我市外资项目,积极争取将我市重大外资项目纳入省级重大外资项目库,对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按照省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办理。积极参与世界制造业大会、天下徽商圆桌会、国际商协会高峰会议等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外资双招双引。支持县区政府和各开发区依法出台利用外资激励政策,积极引进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建链补链延链型项目。对增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新引进的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对商协会、中介机构、企业招引外资企业的,进一步细化支持举措。在自贸区淮北联动创新区范围内落实跨国公司准入门槛降低”“外债模式调整”“外债错币种提款资本项目创新试点政策,积极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需求。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发行债券及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做好服务。健全县区外商投诉处理联系机制,及时受理协调外资企业投诉事项,建立外资企业项目困难问题台账,准确掌握企业动态和诉求,稳定企业投资信心和预期。

、保基本民生政策(3条)

31.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支持提高缴存职工首套首贷刚需自住房的购买能力,在贷款额度偏低时,可根据个贷率情况,经批准,贷款额度可上调5—10万元。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更好满足支付房租实际需要。

32.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及时分配下达县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将资金用于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区保障能力以及支持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贴息贷款300万元,新市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最高可申请贴息贷款50万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力度,简化办事流程,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和创业者享受政策。拓宽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渠道,提供便捷高效求职服务,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落实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推动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发挥兵支书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各类城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33. 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高标准推进10暖民心行动。用好各级财政救助补助资金,按规定扩大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精准开展救助帮扶工作,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增长不低于4.5%71日前全市提标工作落实到位。加强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加大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力度,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其他社会救助家庭成员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突出住房保障的兜底性作用。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公租房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实行依申请应保尽保;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三类群体纳入租赁补贴发放范围。加强价格监测预警,落实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制度,抓好米袋子”“菜篮子产品生产和流通,及时启动惠民菜篮子运行,确保粮油肉禽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居民消费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食品类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当月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及时调拨救灾款物,有序推进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扎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深化安全生产铸安行动,深入开展“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乡自建房、燃气、交通、电力、消防安全等集中排查整治,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组织领导(1条)

34. 压实工作责任。县区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工作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担当作为、求真务实,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切实担负起稳定经济的责任,将中央和省市要求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加大稳经济、明预期、增信心、促落实政策宣传和舆论支持工作力度,全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文有删减)

 

政策咨询电话

    市财政局(国资委):305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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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北市人民政府

 202262日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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