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供电企业有关信息,根据《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特制定本信息公开指南。
一、供电企业基本情况
中文全称:国网濉溪县供电公司
濉溪县供电公司成立于1957年,承担着全县57.09万户电力客户的供电任务。截至2023年12月底,濉溪县地区35千伏及以上线路29条,线路总长度241.86公里;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5座,变电压器30台,变电总容量474.5万千伏安;配电线路189条,配电线路长度3279.84公里,配电变压器4934台。公司设立职能部室5个,一体化机构4个,业务实施机构2个,现有长期在岗职工344人,农电用工407人,集体工146人。近年来,公司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管控,全力保障高危重要客户供用电安全;全面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业扩提速增效,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积极参与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市县一体化,公司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2023年,公司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6亿元。售电量38.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2%。综合线损率2.37%,同比降低0.83个百分点。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定深化改革创新,推动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积极开展能源互联网落地实践,朝着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新目标不断迈进,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一流能源互联网强企和现代化美好濉溪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企业基本情况。
2.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
3.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4.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
5.停限电有关信息。
6.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规定。
7.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电话。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主要通过企业门户网站公开。
公开网址:http://www.ah.sgcc.com.cn/html/ahhb/gb/index.shtml
(三)公开时限
按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的时间要求进行公开及更新维护。
三、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我单位未依法履行企业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国网濉溪县供电公司信息公开监督部门投诉,电话:0561-6880801,同时也可以向华东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
附件:
国网濉溪县供电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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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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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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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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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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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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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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